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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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市对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管要求,近日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县政务新媒体第三季度检查工作(检查数据截至9月28日),涉及16个镇街及所有政务公开责任单位。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保障情况

信息发布方面,县政府门户网站7-9月份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359条,其中,县政府及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91条,数量占比64.33%;各镇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68条,数量占比35.67%。

政民互动方面,县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专栏“公众参与”与“县长信箱”板块共收到互动信息51条。收到公众参与类信息24条,其中在线咨询20条,投诉举报3条,建言献策1条,均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收到县长信箱群众来信27件,其中在线咨询14件,建言献策4件,投诉举报9件,均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

(二)政务新媒体保障情况

全县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县市场监管局开设的“莒南市场监管”抖音号关停注销,目前在“全国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备案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44个,未出现政府部门开设认证未备案的账号,未出现备案账号长期停用情况。

根据省、市关于转载上级重大政策相关要求,第三季度我县组织了对国家级重大新闻内容的转发工作,大部分单位积极响应。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转发工作完成率100%;信访局、公安局、卫健局转发低于4次,其中卫健局第三季度仅完成1次转发任务,工作完成较差(以上数据统计自有效报送时间内)。

(三)亮点信息采用情况

全县政务公开亮点信息被“政务公开看临沂”专栏采用12篇。其中,司法局2篇、行政审批服务局1篇、商务局1篇、农业农村局1篇、市场监管局1篇、应急管理局1篇、公安局1篇、交警大队1篇、检验检测中心1篇、团林镇2篇。

二、发现的问题

(一)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不经审核,出现错别字、敏感内容、个人隐私信息等低级错误,未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个别单位仍有批量上传信息的情况,未按照信息产生日期发布,信息缺乏时效性。另有信息量过少、质量不高、无法保障日常公开等诸多问题。如卫健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等3个单位的部门动态栏目第三季度未达标次数达5次以上。

(二)自查自纠整改不彻底。今年以来,针对政务公开专项内容开展过多次自查整改工作,部分单位出现自查走过场、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工作态度敷衍塞责,自查自纠未真正查出自身问题。个别单位出现多次提醒仍整改不彻底的情况,整改工作完成较差。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新媒体账号摸底排查整改工作完成较差。

(三)材料信息报送不积极。部分单位对自查报告、经验做法信息报送工作不够重视,信息提报不积极。部分单位的政策解读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不到位,对解读材料制作敷衍了事,致使我县政策解读效果较差。部分单位经验做法信息报送工作不力,个别单位在催促后仍不报送,影响县级材料上报,造成我县工作被动。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基础。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履行保障职责,积极响应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在做好常态化内容保障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速度和质量,切实提升服务时效。严格落实上级部署的政务新媒体转载工作任务,积极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

(二)加强内容建设,提高信息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的要求,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内容监测检查,对反馈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举一反三,严防反复。及时处理错敏信息,对敏感内容要反复重点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三)积极探索创新,提升工作积极性。充分挖掘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保障工作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围绕政务公开基础工作,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持续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实用性、可靠性、便捷性,积极探索自身公开优势,做好政声传递,扩大正能量传播影响,切实发挥政民连心桥的作用。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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