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依申请公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方式,也是省市两级政务公开考核的重点工作。为检查我县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的畅通性、答复的及时性、答复内容的规范性,近期,县政府办公室对16个镇街、33个县政府部门(单位)开展了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性测试以及答复规范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性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际工作中,邮寄信函和网站提交是申请人使用频率较高的申请途径,本次采用了信函和线上申请两种方式进行测试。
信函测试件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发出,地址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地址,中国邮政查询系统显示申请信函全部被签收,其中发改局、人社局、卫健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交警大队等8个单位未在信件签收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线上通过县政府网站申请渠道向各县政府部门单位发送电子信函,其中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交警大队、大店镇、洙边镇、相沟镇等17个单位(镇街)未在申请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方面
对各部门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告知书的检查发现,答复规范性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
1.答复内容不全面、不规范。有的部门单位对已经主动公开的内容,未在告知书中明确告知信息查询方式和网址;有的将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直接在告知书正文中进行引用,未提供相应文件;有的仅提供了申请人申请的信息,未制作规范的答复告知书;有的告知书存在错别字或严重表述错误,未进行严格审核。
2.救济途径告知不正确。有的部门单位在答复告知书中未告知救济渠道,有的提供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单位不正确或地址不准确。
3.答复告知书未加盖印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系公文,需要加盖单位印章,有的部门单位未按要求加盖印章。要求向群众提供的信息格式为告知书的PDF扫描件或照片,个别部门单位仅发送Word文本,文件格式不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沟通意识。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核心,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系,充分了解诉求情况,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要建立健全协查、会商工作机制,对于情况复杂、答复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申请,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会商,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要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针对依申请公开中发现的较为集中、涉及范围广或者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经研判后,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进行公开属性调整,以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一再申请,更好地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二)优化工作程序。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最新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受理流程等相关内容。要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负责接收信件的人员与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做好衔接,及时转交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平台要指定专人定期查看,做好受理登记,确保渠道畅通。要在收到申请后20个法定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规范答复工作。要完善答复内容,按照申请人的申请诉求,认真开展调查,全面梳理相关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地给予答复,避免因未告知理由、法律依据不清等原因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要注重答复的条理性,答复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政府信息存在状态、公开属性等实际情况区分作出答复。要规范答复内容格式,答复告知书上有答复文书编号、收到申请时间、申请内容描述、实体答复内容、适用的法条、救济途径、答复机关规范名称、答复时间、答复机关印章等要素。
请各级各部门单位对照《莒南县依申请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认真核查自身存在的问题。线上或线下渠道不畅通、答复规范性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对产生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并认真整改,整改情况于4月14日下午4:00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至莒南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畅通性测试情况计入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成绩。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