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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市民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响应号召,在县工业局门前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过程中,县房管局志愿服务队结合本部门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精心布置宣传现场,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紧紧围绕房地产这一主题,突出特色,向群众发放《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临沂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办法》等宣传资料400余份。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前来领取宣传资料的群众络绎不绝,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了居民的法律素质,有力的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制氛围。(夏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