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促进湿地办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精神与基本内容,做好《条例》执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条例》执行能力,制定此方案。
一、学习培训内容及对象
(一)学习培训内容
1、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
2、《条例》的基本内容及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
3、政府信息清理工作、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府咨询等内容;
(二)学习培训对象
湿地办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
二、学习方式
学习培训方式:采取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集中学习。每年组织两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学习活动,并在今后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中,把《条例》列为学习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参训人员通过学习掌握《条例》,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个人自学。单位印发学习材料,个人自主学习。
三、组织领导
成立鸡龙河湿地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湿地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做好学习培训的组织、检查、督促工作,促进《条例》学习培训取得实效,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