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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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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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根据莒南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安全生产月”宣传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开展,为加快建立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监管体系,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积极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根据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排,针对县重点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在全县掀起范围广、声势高、影响大、形式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为我县“安全生产月”顺利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三、宣传内容

“安全生产月”期间,在莒南网、莒南广播电视台、临沂日报莒南新闻、“莒南安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专栏,对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持续跟踪报道。“安全生产月”期间重点宣传活动如下: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6日

2、活动地点:莒南县十泉路(乐尚数码家电城门前)

3、活动内容: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都要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安排:

(1)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8:30前集中到活动地点,利用各种载体和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或监管企业集中宣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拟请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领导检查指导宣传咨询日活动。其他单位也要在本行业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制作播出各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对咨询日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和学生,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安全寄语等作品分享到朋友圈,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我的安全我做主”等微信接力活动。

(3)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分别印刷涉及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材料,重点印刷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应急处置知识、职业健康知识等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或监管企业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开展咨询与服务,各宣传站点要悬挂“XX单位安全生产月宣传站”横幅,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县安监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质监局、公路局、气象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单位要设置事故案例展板、挂图,放置在各自的咨询台前。

(4)中国移动通讯莒南分公司、中国联合通讯莒南分公司、中国电信莒南分公司要负责向用户发送至少两条安全生产信息(具体信息内容可与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5)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各镇街驻地都要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并负责本辖区内的活动。各工矿商贸企业要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橱窗、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城乡公交车、出租车电子显示屏的宣传内容。

(7)县城管局、住建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电子显示屏安全生产宣传内容的播放。

(8)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制作宣传彩车。宣传车前悬挂“XX单位安全生产宣传车”标识牌,其他位置悬挂带宣传标语的彩板,自带音响设备,播放县安委会统一制作的录音磁带。

(9)县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并安排专人对宣传咨询站点人数、着装、宣传效果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10)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并通过公益短信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11)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县领导的活动安排。

(二)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围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采取培训、讲座、辅导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企业关注的安全生产重点、热点、难点,开展事故案例警示宣传,要认真组织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事故案例反思大讨论等各类警示教育活动。

(四)积极参加全市“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

在全县范围内,选拔优秀演讲选手,参加全市“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群众珍爱生命、遵章守纪、安全生产、防范事故,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五)新媒体平台宣传。

紧跟现代“微”阅读方式,在“莒南安监”公众号客户端、安全生产短信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细化分工,确保机构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二)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镇街、各部门既要巩固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户外电子屏等传统媒体阵地,也要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密度,扩大宣传声势。

(三)务求取得实效。突出活动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社会公众的防范能力。加强工作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和影响面,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四)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明确宣传负责人,并及时将相关新闻材料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及各类媒体、网站,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好做法、好经验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新闻材料发送至邮箱jnaqxc@163.com

联系人:吴艳萍

联系电话:7919922,1786223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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