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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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龙河湿地办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细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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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通知》(莒南政办字〔2017〕4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鸡龙河湿地办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促进政务服务提效,政务公开提升,特制定鸡龙河湿地办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湿地公园管理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17年6月10日-7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根据《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整改任务及分工》文件要求,及时就鸡龙河湿地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方面开展自查,找出不足,及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并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形成汇报材料进行上报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对照查摆阶段(6月11日到6月6日)。由综合科对照《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整改任务及分工》逐栏逐条检查,全面查摆鸡龙河湿地办信息公开各栏目信息发布等方面(包括基础目录、重点领域、回应社会关切、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检查信息公开工作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并进行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19日到6月28日)。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内容、研究整改措施,在时限要求内整改完毕,重点围绕信息公开规范化,重点领域信息深化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以及政务公开相关会议、培训、机制建设等方面,按照活动要求落实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到7月7日)。综合科要抓好自查后的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补充、删除等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鸡龙河湿地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将鸡龙河湿地办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鸡龙河湿地办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领导小组,由葛永明同志任组长,夏计龙同志任副组长,赵磊、史冰冰、徐军为成员,具体负责鸡龙河湿地办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开展落实。

(二)强化推进落实。以效能建设为抓手,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能力。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定专人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

(三)认真总结提高。通过本次活动,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上报工作,切实以活动的实际成效,推动鸡龙河湿地办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持续提高。

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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