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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30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莒南政办字[2017]33号)及《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我局全体职工进行了全面学习,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我县中小企业提供企业服务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扩大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我局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及时、准确、便于社会了解我局工作具体信息,为我县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开展。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明确各科室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完善制度建设与创新,科学规范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建立完善政府公开信息的相关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文字数据三级审核把关制度,加大对公开资料、公开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理顺系统内外关系,搞好衔接工作。
三、公开内容及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莒南县中小企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莒南县中小企业局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规定公开的事项和范围,确定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
(一)公开的内容
1、做好新获取和制作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县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加快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便民服务承诺,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及网上投诉信箱。
3、领导讲话、工作动态、近期要事、通知、简报、大事记、财务预算、决算、党务公开。
4、我局文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二)公开方式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认真梳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信息、咨询和监督的整体功能,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布全县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1、定期编印进度信息。每季各专项季度资料汇总完成后,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各决策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2、发布网络信息。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及时将各类可公开内容在网上发布。
3、编辑出版刊物。印刷各类优秀企业发展宣传册。
4、公共查阅点。向县档案局、县图书馆、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移交可公开的各类资料。
四、措施要求:
1、要坚持法律性。政府信息公开要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2、要注重真实性。政府信息公开要实事求是,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不准欺骗群众,失信于民。
3、要讲究实效性。政府信息公开要立足于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