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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2016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鲁政办发〔2016〕23号)、《2016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政办发〔2016〕22号)精神和县政府有关要求,以凝聚共识、推动决策落实、促进全县科学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扩大政务公开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着力提高公开实效。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
1、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或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要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落实)。
2、完善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出台重大决策事项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列席有关会议,参与议题讨论。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落实)。
3、依法公开决策事项。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在法定时间内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落实)
4、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落实同步解读机制,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牵头科室要将文件草案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要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发布。建立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主动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传递权威信息,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专家库建设,积极为专家学者进行政策解读提供便利,进一步发挥专家解读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力求做到通俗易懂、便于群众理解。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的“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法规监察科、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落实)。
(二)深化行政执行公开
5、积极推进决策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信息公开(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落实)。
6、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做好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部门预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财务科负责落实)
(三)深化行政管理公开
7、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做好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等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清单,以及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相关具体内容。(法规监察科牵头落实,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进一步完善部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查询服务。(信息中心牵头落实,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四)深化行政服务公开
8、着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用地政策和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涉密项目除外)。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精神,及时公开“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以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用地科牵头落实)
9、切实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地质灾害达到橙色预警级的,及时在气象台发布信息,同时利用短信等新媒体同步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要及时发布灾情、发生原因、灾害应急救援等信息。(地环科牵头落实)
10、继续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实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储备中心、政务大厅国土窗口负责落实)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矿业权审批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要求等信息,充分利用“矿业权市场网”公开矿业权交易信息,积极推进网上交易,稳妥推进矿业权出让竞争性交易环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管科负责落实)
11、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通报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结果。完善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执法大队牵头落实)
12、认真做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包括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成果、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信息等。(地籍科、地勘科负责落实)
1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科室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当好“第一发言人”。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落实)
(五)深化行政结果公开
14、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的可信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组织评估,公开评估结果。(纪检监察室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思想教育。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促进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打造“阳光国土”;有利于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利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各基层国土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政务公开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基层国土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纵横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并安排、同时部署、一起落实。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和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制定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条件、要求、依据、过程和结果。要实行规范性文件全程公开的制度,把意见征集渠道、草案制定背景或制度设计说明、征集意见汇总情况、征集意见采纳情况、征集意见采纳与否的理由等公开情况纳入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文件印发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所有政府信息都要在制定或获取时认定其公开属性,并在政府信息上标示;文件制定后,要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制度,并将备案、清理情况向社会公开。要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健全完善申请件从接收、登记到出具告知书全过程的制度机制,确保不拒收、不拒办、不超时答复、不误作信访件专版;加强对申请内容的检索和调查,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提高告知书制作水平,既讲法理,也说情理,提高申请人的认可度,最大限度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强化监督考核。推行政务公开,要健全完善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纪检监察室切实负起监督职责,强化督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将实行政务公开情况列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和利益,贻误工作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完成时限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26日):广泛宣传发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鲁政办发〔2016〕23号)、《2016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政办发〔2016〕22号)和《2016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二)方案上报阶段(7月26日—7月31日):本月底,按照《2016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承担的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并报送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三)方案公开阶段(8月1日—8月10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牵头的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底,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报告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汇总。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