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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莒南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我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重要部署的具体政策、措施,审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办法、监督考评等制度性文件。
(二)调度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三)协调解决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芝雷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礼珂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邱继礼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
成 员:邱 志 县委机关后勤服务处副主任
李守光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彭修涛 县委编办副主任
付金伟 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
庄 飞 县镇域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李 伟 县法院副院长
魏延军 县发改局副局长
尚江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曾宪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孙 燕 县工信局主任科员
唐秀田 县教体局主任科员
郭海军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刘少法 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李传亭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宋云龙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晓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孙艳丽 县扶贫办副主任
赵永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
宋 波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安国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农业产业化推进办公室主任
徐 霞 县科技局副局长
尹永帅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褚凤超 县卫健局副局长
姜 军 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祥玉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卢 晨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秀娟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李 宁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县贸促会副会长
逯宗秋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林令军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正英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朝光 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李守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议题提报、联络对接等。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以上。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二)工作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随时提报,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议题需其他人员列席的,由议题提报单位一并提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实行动态调整、相对稳定,因工作分工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时,由成员单位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供替换成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