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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管要求,近日,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对县政府网站和全县政务新媒体的第三季度检查工作(检查数据截至9月15日),涉及16个镇街及所有政务公开责任单位。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第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360条,其中,县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2条,占比74.46%;各镇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8条,占比25.5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第三季度,全县共收到通过县政府网站、邮寄等方式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10件。其中,县政府办公室3件,镇街3件、县直部门单位4件。收到的申请内容涉及十字路街道、坊前镇、岭泉镇等镇街,以及县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大部分部门能做到收到申请及时报告,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并做好档案保存工作。
(三)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第三季度关停不符合要求的政务新媒体账号7个,截至目前全县在“全国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备案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44个,其中2个账号正在注销过程中,将在完成注销后撤销备案。
(四)亮点信息情况。第三季度,全县政务公开亮点信息被“政务公开看临沂”专栏采用11篇(其中,县政府办公室1篇、大店镇4篇、十字路街道2篇、人社局1篇、司法局1篇、市场监管局1篇、应急管理局1篇)。
二、发现的问题
(一)网站栏目信息发布问题。第三季度,个别单位信息发布量过少,部分责任栏目长期未更新,如壮岗镇、朱芦镇、筵宾镇、洙边镇、水利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供销联社、商务局等发布信息少于20条。部分单位出现信息发布质量不高、发布内容不符合栏目设定、信息发布格式不规范、出现错别字或错误表述敏感表述等问题,负责网站内容上传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把关不严,导致上传信息出现错误。如岭泉镇、教体局、交警大队。
(二)政务新媒体备案维护问题。第三季度,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办公厅便函〔2021〕226号)要求,我县结合第三方检测报告,常态化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情况进行不定期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出现开设、变更、关停新媒体账号备案不及时,信息发布不按周期要求,反馈问题不整改,无故删除互动功能,错敏字较多等情况,如县司法局。
(三)政务公开材料报送问题。9月7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第三季度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对照要求认真自查整改相关问题,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在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开发布。大多责任单位根据要求按时完成了材料报送及发布工作,但仍有部门单位报送不及时,甚至出现报送内容不规范、敷衍报送等现象,如筵宾镇、石莲子镇、涝坡镇、财政局、教体局、农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等。同时,政务公开亮点信息报送量明显减少,部分单位第三季度未报送政务公开亮点信息,个别单位报送的信息质量不高、不符合政务公开工作主题,甚至报送业务内容类信息代替以新闻信息代替经验做法信息、涉及公开做法少等情况。
三、近期工作要求
(一)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做好网站栏目保障工作。目前即将进入第四季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网站栏目保障工作,为年底政务公开考核提前做好准备。尽快梳理各自责任栏目的信息更新情况,要求所有栏目更新到2021年度(包括年更栏目);工作动态类信息发布要求每月更新三次,至少每十天更新一次(两次信息发布间隔不能超过十天),动态信息更新次数计入日常考核成绩;重点领域信息以及行政执法信息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工作,检查好各自责任栏目更新情况,尽快查漏补缺。10月8日起,县政府办公室将对网站所有责任单位栏目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结果计入年底考核成绩。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备案流程,强化账号日常监管。一是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流程。相关单位在账号开设前5日内,名称、开办单位、主要功能、联系人变更5个工作日内,关停(迁移整合)账号完全注销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完成备案。各镇街和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关键词检索等方式,在各大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排查,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对“僵尸”账号要抓紧组织力量进行注销。二是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要确保每周至少更新1次、保障互动功能正常使用、及时响应上级统一转载宣传等工作,避免出现敏感信息对外发布、功能要素缺失、注销周期过长等问题,共同推进全县政务新媒体工作正常开展。
(三)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梳理更新县镇两级标准目录。26个领域标准目录的责任编制单位要在去年编制的标准目录基础上,结合新要求新变化和公开的实际情况,对各自责任领域的标准目录进行更新完善。原标准目录可在县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中查找。更新完善后的标准目录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二是尽快优化提升各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根据《莒南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施方案》,优化提升专区硬件建设,补充更新专区放置的纸质文件及报刊材料,形成集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参与政府决策、政务公开投诉建议等服务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
(四)积极提报政务公开亮点信息。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提报政务公开亮点信息。要参考参照“政务公开看山东”栏目发布的优质亮点信息,结合各自领域的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创新做法和亮点经验,定期向我办提报政务公开亮点信息,可通过公务邮报送。文字内容要观点鲜明、逻辑清晰、语言精练、事例具体。一经上级刊发,将作为加分项计入年底考核成绩。
(五)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联络表。为加强政务公开沟通联系,促进工作协同开展,请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对责任分工进行梳理,填写政务公开工作联络表(见附件),于9月24日前将电子稿和签字盖章扫描件通过公务邮报至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公务邮:jnxdzzwb@ly.shandong.cn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