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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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莒南县政府办公室 打印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持续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管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开展了上半年县政府网站和全部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工作(检查时间截至6月30日),涉及16个镇街及所有政务公开相关责任单位。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开展情况

(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2021年上半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1991条,其中,县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87条,占比79.95%;各镇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4条,占比20.05%。

(二)互动交流情况

1.“县长信箱受理情况。上半年,“县长信箱”栏目全县受理建言献策、在线咨询、投诉举报共计56件。其中,建言献策类10件,在线咨询类27件,投诉举报类19件。目前已回复56件,按期回复率100%。多数镇街和部门回复情况较好,个别单位收件答复不及时,答复对象不准确、语言不规范。

2.“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上半年,全县共收到通过县政府网站、邮寄、当面等方式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42件,其中,县政府办公室16件,镇街7件、县直部门单位19件。共收到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协助调查函4件,其中省级协助调查函1件,市级协助调查函3件。收到的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县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大部分部门能做到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收到申请及时报告,并做好档案保存工作。

3.“部门咨询受理情况。上半年,“公众参与”栏目全县共受理网民咨询、投诉及建议共计39件,已回复39件,按期回复率100%。多数部门回复较为及时,回复内容准确,如: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但部分单位对信件查收不够及时、回复格式不规范,需件件督促整改,影响办事效率。

(三)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上半年关停不符合要求的政务新媒体账号11个,截至目前全县在“全国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备案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47个。

(四)亮点信息情况。上半年,全县政务公开亮点信息被“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采用5篇(其中,十字路街道1篇、大店镇1篇、团林镇1篇、市场监管局1篇、住房保障中心1篇)。被“政务公开看临沂”专栏采用10篇(其中,县政府办公室2篇、团林镇2篇、十字路街道1篇、大店镇1篇、石莲子镇1篇、市场监管局1篇、人社局1篇、住房保障中心1篇)。

二、存在的问题

(一)网站更新信息的数量及质量有待提高。上半年,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量相比往年同期有所下降。从发布单位来看,各镇街发布信息占比低于往年同期水平,个别镇街甚至半年发布信息数量不足20条,如涝坡镇。从信息分类来看,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发布量较少,个别季更、半年更栏目甚至出现本年度未更新信息等情况,信息上传不主动不积极。部分单位对上传的信息审核不严格,存在错别字、格式错误、内容不符合栏目设定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备案、更新问题亟待解决。上半年,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21〕126号)要求,我县结合第三方检测报告,多次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情况进行不定期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检查发现,个别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开设、变更、关停新媒体账号情况上报不及时、关停账号后撤销备案不及时,如:涝坡镇等。

(三)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够彻底。上半年,县政府办公室先后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办2020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迎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省级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整改。部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整改,甚至出现个别问题复核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问题反复出现。个别单位存在“不推不动、一推一动”的现象,敷衍塞责、拖拉应付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政务公开材料报送不积极。上半年,县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多个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多次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部分单位材料报送不及时,甚至经多次催报后才报送。个别单位的材料未按照要求报送,出现报送内容不规范、敷衍报送等现象。同时,政务公开亮点信息报送量明显减少,部分单位上半年未报送政务公开亮点信息。在报送的信息中,出现不符合政务公开工作主题、以新闻信息代替经验做法信息、涉及公开做法少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网站内容保障,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信息数量与质量,确保及时更新。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的发布与解读工作,实现整体联动、协同发声。要严格内容审核发布,同时检查已发布内容是否存在政治性表述错误和易引发负面舆情的有害信息,及时整改问题,消除不良影响。要做好定期自查整改工作,确保责任栏目正常运行。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行,加强账号建设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运营监管,确保每周至少更新1次,发布内容要贴合本单位业务内容;要保障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的正常使用,尤其是使用留言功能的务必保证留言渠道畅通、回复内容规范;要及时响应上级统一转载等宣传号召工作。各单位对无力保障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要及时进行注销、整合;对已停用的账号要做好注销确认,及时与微信微博等第三方公司沟通核实,杜绝生成“僵尸账号”。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做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的系统备案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本单位新媒体账号运营情况并做好单位内部沟通协调,账号变动及时上报县政务公开办,避免出现开设和变更账号备案不及时、敏感信息对外发布、功能要素缺失、注销周期过长、注销账号长期不撤销备案等情况,同心协力保障全县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负起公开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认识,强化自身责任,高度重视公开信息的审核及发布工作,坚决杜绝表述错误、泄密等情况发生。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研究上级下发的公开工作文件,严格落实上级公开工作要求,对上级指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开展问题自查,确保规范、高效公开,全面提升全县公开工作水平。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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