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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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暨政务信息资源普查(第一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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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号)、《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发改高技〔2017〕1529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务信息资源定义

政务信息资源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包括对外的服务和对内的管理)产生、管理或使用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二、目录编制范围

第一期范围为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见附件1)。参加编制的县直部门所属二级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由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三、编制工作步骤

按照《莒南县县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工作方案》(见附件2),编制工作分为初步梳理阶段、核查完善阶段和持续更新阶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目录编制是国家和省市县(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重要环节,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请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动。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责任牵头单位,会同有关业务单位统筹全县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各单位负责统筹推动本单位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填报质量。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完成填报任务。县政府办公室将对本次目录编制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瞒报、漏报、迟报等问题,将及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本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完成后,将建设完善相关目录管理系统,制定目录动态管理办法,建立目录编制和应用评价指标体系。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应用工作有序开展。

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系人(见附件4),于9月19日下午4时前将电子版及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县城隆山路北段原阜丰研发中心1号楼101室)。相关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可加入交流群。本群仅供讨论有关工作推动和业务等方面问题,不得发布敏感或涉密信息,不得用于传输目录电子表格等文件。请进群人员按照“单位-姓名”形式更改群昵称,群二维码附后。

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庄飞 丁宁 王洛金

联系电话:721500813563952026

附件:1、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2、莒南县县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3、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填表说明

4、编制工作联络表

5、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电子表格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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