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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市对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管要求,近日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县政务新媒体第四季度检查工作(检查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16个镇街及所有政务公开责任单位。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保障情况
信息发布方面,县政府门户网站10-12月份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619条,其中,县政府及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25条,数量占比81.70%;各镇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4条,数量占比18.30%。
政民互动方面,县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专栏共收到互动信息27条。其中,“公众参与”栏目收到在线咨询类信息16条,均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县长信箱”栏目收到群众来信11件,其中在线咨询6件,建言献策2件,投诉举报3件,均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进一步提升了答复时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政务新媒体保障情况
全县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增抖音号“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目前在“全国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备案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45个。根据省、市关于转载上级重大政策相关要求,第四季度我县组织了44次对国家级重大新闻内容的转发工作,大部分单位积极响应。
(三)亮点信息采用情况
全县政务公开亮点信息被“政务公开看临沂”专栏采用22篇。其中,团林镇3篇、坊前镇1篇、坪上镇1篇、道口镇1篇、文疃镇1篇、行政审批服务局2篇、市场监管局2篇、商务局1篇、综合行政执法局1篇、应急管理局1篇、公安局1篇、交警大队1篇、交通运输局1篇、水利局1篇、审计局1篇、发改局1篇、司法局1篇、人社局1篇。
二、发现的问题
(一)信息发布审核不严格。部分镇街、部门单位对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错敏字、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易引起负面舆情风险。
(二)新媒体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新媒体信息转发任务及新媒体账号处理工作落实情况不力。第四季度我县组织了44次对国家级重大新闻内容的新媒体信息转发工作,住建局有效时间内转发低于20次,团林镇、板泉镇有效时间内转发低于10次(以上数据统计自有效报送时间内),工作完成较差。
(三)自查整改工作不彻底。综合前三季度问题情况来看,个别单位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连续多次出现同样的问题。部分单位出现自查走过场的问题,甚至未进行自查工作;个别单位对下达的整改要求视而不见,不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整改,甚至多次催促仍整改不彻底,严重拖延全县公开工作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实内容保障,做好考核准备。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速度和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的要求,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强化信息传播,落实主管责任。要充分认识政务新媒体作为官方媒体在当前时代的信息传播重要性。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对上级要求转发的信息,各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要做到应转尽转,按要求时限填报转发情况统计表。
(三)压实公开责任,严防问题反复。要加强政府网站责任栏目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检查和自查整改力度,对工作通知要及时查收,对反馈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要提高责任站位,举一反三,严防问题反复。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