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涝坡镇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来源:涝坡镇 打印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总计1023.61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预算数下降252万元,下降20%。

2020年支出总计1023.6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下降252万元,下降20%.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9万元,农林水支出135.8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884.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4.1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9.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023.6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下降252万元,下降20%。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2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3.61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023.6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下降252万元,下降2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政协事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支出、财政事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1.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135.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023.6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7万元,比2019年预算安排增长12%。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01.21万元,比2019年预算安排下降3%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5.6万元,比2019年预算安排增长9%。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万元。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01.4万元,比2019年预算安排增长6%。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69.9万元,比2019年预算安排增长1%。

10、农林水(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35.8万元、比2019年预算安排下降9%。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1023.6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84.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等。

4、项目支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20年度涝坡镇(含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涝坡镇财政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18.9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预算数少7.8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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