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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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莒南县临港产业园部门预算

来源:临港产业园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临港产业园地处莒南县城东部,受县莒南县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指导、帮助村(社区)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等行政工作,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港产业园预算由八个科室组成,纳入2018年本级预算编制范围。

1、社会事务科

2、招商科

3、经发科

4、规划建设科

5、财政科

6、党政科

7、安全服务中心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762.52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2.7万元,增长7.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52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

2018年支出总计 762.52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2.7万元,增长7.42%。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82.3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6.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9.55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类)762.5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762.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2.7万元,增长7.42%。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6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762.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2.7万元,增长7.4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2.3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转支出、各项定补平安建设和综治支出信访稳控、纪检经费、支出党建和远教支出,公安联防队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为46.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8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9.55万元。 包括住房改革和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 762.5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82.3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转支出、各项定补平安建设和综治支出信访稳控、纪检经费、支出党建和远教支出。公安联防队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为46.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3.8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9.55万元。 主要用于住房改革和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762.5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83.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商品和服务支57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开发区(含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8.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产业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31.9%,主要原因今年打算因公出国(镜),增加了出国(境)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9.6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出国(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临港产业园预算公开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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