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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坊前镇地处莒南县城东17公里处,受莒南县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指导、帮助村(社区)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等行政工作,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莒南县坊前镇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由政府各职能部门组成。纳入莒南县坊前镇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1、政府
2、统计站
3、财政所
4、计生站
5、社保所
6、民政所
7、农业
8、林业
9、信访
10、环卫
11、扶贫
12、审计
13、文化广播
14、村级支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2018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实现全口预算编制,各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3465.2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8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5.27万元。
2018年支出总计3465.2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86.12万元。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93.7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95.5万元,教育支出(类)510.82万元,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类)5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3.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84.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4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618.82万元,安全生产支出(类)20万元,社住房保障支出150.53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1391.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5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8.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46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6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3465.2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3.7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经费、退职遗属补助、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及取暖费、坊前镇镇敬老院水电费、归还借款、招商引资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95.5万元,主要用于巡防队员工资、保险,维稳支出。
3、教育支出(类)510.82万元,主要用于退养民师工资,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器材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7.8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工资、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3.54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金支出、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及在乡复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五保供养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4.47万元,主要用于全镇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支出及计划生育人员工资、经费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50万元,主要用于水体污染治理。
8、城乡社区支出(类)140万,主要用于环卫人员工资、车辆,坊前镇整体环境治理等支出。
9、农林水(类)支出618.8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森林防火,扶贫,村干部工资及村级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2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支出。
11、住房保障(类)支出150.53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465.2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大事务)(项)支出22.41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316.5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381.93万元,专项业务活动(项)支出260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统计信息事务)(项)支出21.35万元;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财政事务)(项)支出67.51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104.01万元;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项)20万元。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项)支出35万元;治安管理(项)支出30.5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支出30万元。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支出468.72万元,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项)支出42.1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文化)(项)支出6.13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广播影视)(项)支出51.71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6.82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3.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46.97万元;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项)支出57.4万元;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65.41万元,义务兵优待(项)支出43万元; 退役安置(款)退役安置(项)支出22万元;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12.8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32.7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34万元,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0.68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医疗卫生管理事务)(项)支出149.3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5.1万元
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50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140万元。
9、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农业)(项)支出309.71万元;林业(款)行政运行(林业)(项)23.11万元,林业防灾减灾(项)50万元;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扶贫)(项)支出2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216万元。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全生产监管)(项)支出20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0.53万元,购房补贴56.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465.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91.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5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企业人员、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8.01万元,主要包括:扶贫、离退休住房、医疗费、抚恤金、退役士兵、义务兵优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自主就业、残疾人两项补助、村级组织运转及离职干部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各项专款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4、其他支出470万元,水污染治理、森林防火、政府历年欠款、安全生产、城乡环境卫生、移风易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无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坊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3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3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计5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比2017年减少9.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3.1万元;增减变化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加强公车改革。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