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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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莒南县大店镇政府部门预算

来源:大店镇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职能

(一)、社会管理职能。

乡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

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

( 二)、发展经济职能。

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民走向富裕、乡镇自身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但是,乡镇政府参与经济应由强迫农民种这种那的“直接型”转向提供各种“软服务”的“间接型”。包括:

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

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

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公共服务职能。

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要求乡镇政府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四)、基层建设职能。

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

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

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

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店镇政府部门预算包括:大店镇政府预算、镇直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大店镇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9个,包括:

1、大店镇党委

2、大店镇政府

3、大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大店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5、大店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6、大店镇财经服务中

7、大店镇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8、大店镇综合执法办公室

9、大店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部门预算系统生成的公开表格公开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271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2.14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04万元,下降7%。

2018年支出总计2712.1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04 万元,下降7%。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14.8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5.5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3.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0万元,农林水支出29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8.27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类)2634.14万元,项目支出(类)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712.1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04万元,下降7 %。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71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12.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 2712.1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04万元,下降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214.89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5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抚恤、义务兵优待、退役士兵安置、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36万元,主要用于疑难信访化解。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1.10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人员工资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23.2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等部门人员工资。

6、节能环保支出(类)23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一体化保洁。

7、农林水支出293.06(类)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人员工资。

8、住房保障支出(类)398.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住房公积金及退休住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 2712.1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214.8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05.56万元。主要用于抚恤、义务兵优待、退役士兵安置、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36万元,主要用于疑难信访化解。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运行(款)医疗卫生管理事务(项)211.10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人员工资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行政运行(款)文化、广播影视(项)123.2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等部门人员工资。

6、节能环保支出(类)行政运行(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23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一体化保洁。

7、农林水支出(类)行政运行(款)农业、林业(项)293.06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人员工资。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398.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住房公积金及退休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2712.1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457.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7.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7.0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9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莒南县大店镇政府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 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预算数下降53%,主要原因是政府机关公车改革。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9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施车改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下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大店镇预算明细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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