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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社区、镇直各部门: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提出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报告的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组织领导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考核、表彰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传超 党委书记
王茂苍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志伟 党委副书记
成 员:陈 峰 人大主席
朱付学 主任科员
王志华 党委副书记(挂职)
孙运余 宣传部长
高建飞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德刚 纪委书记
徐仕鹏 组织委员
徐 波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宝秀 统战委员
商秀涛 副镇长
孙钦凤 副镇长
葛晓昌 副镇长
李志强 派出所所长
高庆华 法庭庭长
鲁中华 检察室主任
孙家站 民政所所长
刘玉柱 信访办主任
张传伟 安监办主任
邢俊杰 工商所所长
孔令峰 环保办主任
李世峰 国土所所长
段建提 水利站站长
李仲信 建设服务站站长
王义坤 经管站站长
庞 杰 农技站站长
郭 辉 交管所所长
徐淑丰 司法所所长、夹河工作区书记
时 飞 界首工作区书记
周宗岭 官庄工作区书记
刘学楷 莲子坡工作区书记
张鲁宁 书院工作区书记
张传伟 石门工作区书记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三、工作机构
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吕志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商秀涛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考核、表彰奖励工作;统筹协调线索摸排、移交和情况统计工作;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对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协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研究,推动完善政策保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 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2018年9月6日
洙边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