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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决定调整充实坪上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战晓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王波 镇人大主席
田军光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成华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成员:刘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鹏飞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任绪峥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徐晓蕙镇党委组织委员
刘世民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李继山 镇政府副镇长
陈安妮 镇政府副镇长
张铭远 镇人大副主席
鲁 园 派出所所长
张振刚 环保所所长
张良 应急办主任
王军伟 水利站站长
靳绍吉 社区办主任
葛春龙 执法大队队长
贾金玉 经发办主任
吴业光 交通站站长
李常君 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 彬 镇教委主任
王中彦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徐传山 三和居社区村民委员会书记
葛春龙 金龙河社区村民委员会书记
夏得圆 大山社区村民委员会书记
黄宏波 朝阳社区村民委员会书记
王黎明 文龙河村民委员会书记
葛善智 绣针河社区村民委员会书记
坪上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刘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坪上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10个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委员会
主任:刘世民
成员:刘荟芳、陈维锋
联络员:刘荟芳
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刘世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
(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刘 涛
成员:张良、各片区书记、村(社区)负责人
联络员:张良
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张良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工业企业等领域。负责相关部门及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农林水农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刘涛
副主任:张涛
成 员:孙运龙、赵广杰、夏培才、何金芝及各片区书记、村(社区)负责人
联络员:张涛
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张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农业生产,森林防火,秸秆禁烧、防汛,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机械,渔业生产,农资、农产品。负责相关部门及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陈安妮
副主任:李常君
成 员:市场监管所及各片区书记、村(社区)负责人
联络员:李常君
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李常君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卫生,食品安全,餐饮、药品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责相关部门及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民爆商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田军光
副主任:鲁园
成 员:许崇军、王勇阳及各片区书记、村(社区)负责人
联络员:许崇军
办公室设在派出所,鲁园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商场超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负责相关部门及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六)教育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王鹏飞
成 员:王彬、高彦、曾宪明、臧宝庆、孙丽华等及各片区书记、村(社区)负责人
联络员:张夫亭
办公室设在实验中学,张夫亭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教育、体育行业;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周边秩序安全管理;负责学生在校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等。负责相关部门及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王波
副主任:靳绍吉
成 员:刘金城、罗广领、姜西金、陈超及各片区书记、村(社区)负责人
联络员:靳绍吉
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服务站,靳绍吉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限额以下建筑工地、建筑施工、农村建房、基础建设、危房改造等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巡查打击违法建设。负责相关部门及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八)国土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任绪峥
副主任:徐恒涛
成 员:范道志、王永涛、陈慧及各片区书记、村(社区)负责人
联络员:徐恒涛
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路建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非煤矿山、无证非法采矿,超层越界采矿行为查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隐患排查,矿山关闭后地质环境治理,查处私采滥挖、盗采河砂及违法选(洗)矿等行为。负责相关部门及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九)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李继山
成 员:吴业光及各片区书记、村(社区)负责人
联络员:吴业光
办公室设在交管站,吴业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负责相关部门及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汪照明
成 员:张振刚、马玉民、鲁成忠及各片区书记、村(社区)负责人
联络员:张振刚
办公室设在环保办,张振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环境安全保护、污染减排、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负责相关部门及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专业委员会未涉及的行业领域,按各自分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如有分工调整,按调整后的分工对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附件:1.坪上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2.坪上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3.坪上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
坪上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1
坪上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坪上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坪上镇安委会)是主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坪上镇安委会在镇党委领导下,负责研究、管理、协调全局性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镇安委会主任是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召集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镇班子成员既是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又对分管部门单位(片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镇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未列入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按部门职责抓好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镇安委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政策,部署工作,研究协调重大问题。在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或扩大会议。
四、经镇党委授权,镇安委会负责指挥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五、协调相关部门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在县应急局授权下,下达整改指令,督促限期整改。
七、完成县安委会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坪上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
二、受镇党委、镇安委会委托,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各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村(社区)、街道镇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业督查。
四、受镇党委委托牵头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承办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3
坪上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职责
一、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安委会)在镇安委会领导下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必须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接受镇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协调。
二、专业安委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制定和落实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每月召开一次专业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专业安委会要定期向镇安委会报告工作,按时完成镇安委会部署的有关工作;及时和县专业委员会沟通衔接,确保本领域无安全隐患,无安全事故。
五、专业安委会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对分管行业领域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档案。
六、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专业安委会。
七、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接到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或者接到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安全生产案件,应当及时组织查处。
八、专业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对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发生事故后,专业安委会主要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按规定上报、补报和续报事故情况。专业安委会应派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