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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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板泉镇委员会板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泉镇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板泉镇 打印

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安委会《关于印发莒南县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板泉镇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中共板泉镇委员会

板泉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9日

板泉镇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

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当前和下半年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市县安委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精神,现制定《板泉镇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发力,严明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安全生产风险,严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快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确保下半年特别是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集中行动范围及内容

集中行动范围:全镇安全生产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

重点内容:全面排查各社区(村)、各企业、各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严厉打击和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把握时间节点,明确阶段目标,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一)8月份。各社区(村)、各企业、各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在深入分析暑期汛期及下半年安全生产规律的基础上,制定集中行动方案,集中排查各类风险,整治各类隐患,突出抓好《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32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34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防台风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38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39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鲁政办发明电〔2018〕52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40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减办〔2018〕5号文件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41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天气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42号)的落实,确保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9月份。镇党委政府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消除责任盲区。各企业对查出的风险和隐患细化管控措施,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用体系运行确保持续改进,形成长效机制。积极配合上级安委会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上半年省政府安委会巡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迎接省政府安委会巡查“回头看”。

(三)10月份。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积极做好迎接巡查的准备工作。重点巡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情况;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落实好。

(四)11月份。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回头看”,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特别是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采取明查暗访、邀请上级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严防死守,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五)12月份至2019年1月份。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好旅游、化工、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考核,对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社区(村)、各企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四、重点工作分工

(一)宣传办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专项整治。发挥广播喇叭、标语口号、微信群、报纸等媒体的宣传作用,重点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二)企业办、供电所等部门负责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除外)、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快重点监控点的认定工作,加强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监督检查;加强应急准备,及时妥善处置油气突发事件;针对不同季节用电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深入推进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用电安全。

(三)教委牵头负责学生、校车和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围绕解决校园欺凌、学生假期安全、校车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四)派出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的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全镇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排查公共安全隐患,特别是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的公共安全管理。

(五)村镇建设服务站负责建设工程(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专业建设工程除外)、公用事业(含供水、供热)、燃气行业的安全专项治理。指导乡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针对“煤改气、煤改电”带来的新风险、新问题,普及农村安全用气知识,强化农村燃气安全维护和巡查;围绕高空作业、临建设施、生产厂房,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重点督查非法外包、无资质承揽工程、现场作业不规范等问题,严查抢赶工期、违章作业行为。

(六)交通管理所、公路站(板泉镇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道路运输行业。重点围绕危化品运输车辆融资挂靠、运输安全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七)水利站负责水利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汛期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确保泄洪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八)国土资源所牵头负责无证和超层越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和矿山汛期安全,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无采矿许可证、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

(九)林业站负责林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指导、监督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野外用火的巡查管理,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强化秋冬季节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十)旅游办负责旅行社的安全专项治理,牵头组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对各类风景区、游乐场所的旅游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及早对国庆长假和元旦等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作出部署。

(十一)农安办负责农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农药、肥料等行政许可和农村沼气等项目安全管理,制定具体整治方案,严格审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制度规定等各项保障措施,严格安全准入。

(十二)民政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社会福利机构建筑设施情况和人员特点,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突发事件疏散应急演练。

(十三)统战办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

(十四)镇商贸流通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商贸流通业,拍卖、典当、旧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以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重点围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十五)文化站负责艺术品经营场所、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营业性演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火灾隐患整治、突发事件疏散和安全生产教育宣传,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十六)卫计办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重点督查医院、卫生检验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疏散应急演练。

(十七)环保办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医院、学校、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特别是加强化学品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快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处置违法行为。

(十八)市场监管所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安全,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加强对化工企业、旅游景区等场所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把安全生产领域市场主体准入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工作,特别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新设立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

(十九)农机站负责农业机械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的隐患排查力度,强化落实好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广大农机手的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排查和消除农机安全隐患。

(二十)邮政管理所负责邮政行业寄递安全专项整治。围绕邮政业的寄递安全,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寄递物资安全排查。

(二十一)安监办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领域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冶金铸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和粉尘涉爆企业安全治理,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二十二)交警中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板泉镇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针对低速电动车乱停、乱行、闯红灯、充电线路乱拉乱扯,危化品运输车辆聚集高速路口、农村车辆超载等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加强秋冬季节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及时消除重点路段的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有序。

(二十三)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针对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以上未涉及的部门,参照《临沂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各企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部门要将这次集中行动纳入大快严集中行动组织体系,坚持组织机构不变、责任分工不变、人员力量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本地、本行业、本领域、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整治责任。(二)强化协调推进。镇党委政府对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周调度”平台统一调度。要建立重点管控企业清单、重点监控风险点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停产企业清单等“四个清单”,采取派驻监管和盯守措施,增强风险管控的针对性、操作性。要落实挂牌督办、通报、约谈、重点关注、督查、暗访制度,强化执法倒逼、联合惩戒倒逼、媒体监督倒逼、经济手段倒逼等措施,强力推动集中行动全面开展。集中行动工作情况纳入2018 年全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从严进行考核。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社区(村)、各企业、各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集中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集中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社区(村)、各企业、各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监管检查和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加快整改,及时清零。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事故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在集中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社区(村)、各企业、各单位及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自9月份起,每周四前将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盖单位公章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镇安监办汇总后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对不按时上报的单位视为未发现安全隐患,不履职不尽责造成的后果由各单位负责。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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