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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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居民养老保险“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来源:板泉镇 打印

一、居民养老保险金初次申领

1、申请材料:(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2)参保人本人的社保卡(其中的银行账户必须激活),如无社保卡,则提供本镇街居民养老保险经办银行的银行卡(必须六个月内有交易)复印件。2、基本流程:①已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居民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人社服务站(村委会)提出申请;②村居人社协理员审核后上报至镇街人社所办理,参保人也可直接到所在镇街人社所办理;③镇街人社所即时受理,当月报送县人社局农保处,农保处审核合格后于次月开始发放养老金。

二、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1、申请材料:(1)民政部门出具的参保人员火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2)丧葬补助金审批表;(3)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2、基本流程:①符合条件的居民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人社服务站(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丧葬补助金审批表;②人社协理员审核后上报至镇街人社所,继承人也可直接到所在镇街人社所办理;③镇街人社所即时受理,在信息系统中申报终止业务,将有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农保处,农保处审核合格后于次月发放丧葬补助金。

三、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1、申请材料:(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及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3)转出单据及转出审批表(县人社局出具)。2、基本流程:①参保人到户籍转入地领取加盖公章的转入申请表及转入接收函;②携带户口簿及领取的材料到转出地人社局农保处办理转出,农保处出具转出单据及转出审批表,办理完毕后将材料送至或寄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③农保处即时受理,在系统内做转移业务,于20个工作日完成转账。

四、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登记(无法完成“手机APP”认证的人员)

1、申请材料:(1)领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开具的生存证明。2、基本流程:①无法完成“手机APP”认证的领保人或领保人亲属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人社所登记;②各镇街人社所对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在系统内做恢复业务,并上报县人社局农保处;③农保处审核后于次月发放养老金。

五、居民养老保险退保

1、申请材料:(1)死亡退保:民政部门出具的参保人员火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退保:参保人的退休证明,或参保人职工养老保险金发放明细;(2)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3)参保人本人或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2、基本流程:①符合条件的居民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人社服务站(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②人社协理员审核后上报至镇街人社所,人社所及时受理在信息系统内做退保业务;③县人社局农保处审批合格后于次将月个人账户本息退至银行卡账户。

六、居民养老保险金发放不成功

1、申请材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2)领保人的社保卡(其中的银行账户必须激活);(3)如无社保卡,则提供本镇街居民养老保险经办银行的银行卡(必须六个月内有交易)复印件。2、基本流程:①提示账户不允许存的,由本人带银行卡到银行柜台激活,激活后报镇街人社所;②提示卡折标志不正确的,人社所再次核对银行卡号,不正确的即时改正;③提示卡号不存在或已销户,或卡状态不正常,或户名不符的,提供本人社保卡(其中的银行账户必须激活)或者银行卡号至镇街人社所,镇街人社所即时受理,当月报送县人社局农保处,农保处审核处理成功后于次月补发养老金。

七、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变更

1、申请材料:(1)参保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身份证号码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2)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变更表;(3)变更银行卡的提供本人银行卡或有效社保卡(其中的银行卡账户必须激活)复印件。2、基本流程:①符合条件的居民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人社服务站(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变更表;②人社协理员审核后上报至镇街人社所,参保人也可直接到所在镇街人社所办理,人社所及时受理;③县人社局农保处审批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

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参照居民养老保险

咨询服务电话 县人社局农保处:15725771287。您也可以拨打各镇街人社所电话,或者登陆各级人社部门网站具体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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