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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县政府确定成立莒南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镇街强化督办问责;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世鹏镇长
副组长:吕志伟 人大主席
卢新莹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庄绪强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雷玉伟党委副书记
王振林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艳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成 员:王海燕党委组织委员
刘 瑜副镇长
周磊副镇长
杨华星副镇长
王成龙人大副主席
张宗美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何凤娜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王雷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杜子敏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杨继坤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陈效宏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姜丽敏妇联主席、结庄网格网格长
徐晓雯 纪委委副书记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相沟镇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曹西杰兼任;副主任由镇网信办、镇教体局、镇公安局、镇卫生健康局、镇检察室、镇团委、镇妇联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此件公开发布)
相沟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