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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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坊前镇党政办 打印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

当前,春耕生产和春季旅游即将进入旺季,“清明”、“五一”将至,农事用火、旅游用火、祭祀用火逐渐进入高峰,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入了最关键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森防指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打赢全县春季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我镇决定从现在开始至6月中旬,在全镇开展“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坊前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坊前镇“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从现在开始到6月中旬,莒南县将进入每年一度风干物燥、野外用火集中、人员活动频繁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对于完成全年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目标具有决定意义。为遏制火灾多发势头,严防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夺取春季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的全面胜利,根据市、县森防指办公室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坊前实际,特制定全镇“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生态文明保护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这一中心,积极推进责任落实、预警响应、宣传发动、火源管控、隐患排查、依法治火、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等关键环节,减少火情,严防一般森林火灾,杜绝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死亡现象发生。

二、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21日前)

3月21日前,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将活动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个部门单位,每一个村居,每一个相关责任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三、自查整改阶段(3月21日至5月31日)

(一)层层分解压实,无缝夯实责任

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和林长制实施要求认真梳理,严格落实的乡镇部门包村居,乡镇干部、村干部包户(包山头、地块)的包保责任体系,重点梳理森林防火各责任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公示情况,以及包保责任体系台账建立情况,对于未落实到位要立即整改落实到位。林业站要对林区经营单位、施工单位等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情况、经营主体制定森林防火责任制情况、对穿越林区的电力设施设及输电线路安全检查等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应急办要认真梳理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相关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制度不全或未建立的要及时制定。派出所要针对野外火源、火源管控、违法用火等制定相应的方案。(3月31日前完成)

(二)大张旗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在防火期通过广播、自媒体、宣传车等手段组织宣传。林业站对年度或重点时期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方案情况进行梳理,并重点对主要路口、防火重点村、林区设置宣传牌、警示牌、标语、横幅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要将宣传教育进社区、村居、学校。要在进山主要路口要设置固定醒目的防火宣传牌,悬挂醒目火险等级提示旗帜标识。(3月31日前完成)

林业站要在清明节祭祀用火高发期引导教育群众绿色祭扫、文明祭祖等方面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结合清明节高森林火险时段,集中开展以“强化野外火源管控、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为主题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并专题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预警。 (4月5日前完成)

(三)精准预警监测,分级因害施策

不断完善预警会商机制,针对春季天气干燥、火险等级高的特点,根据降水、风力、可燃物等因素,应急、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不定期实施研判,多维度分析研判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提前掌握天气和森林火险变化。林业站要完善林区、林场、村居、防火检查站的预警信号警示旗,对视频监控、智能卡口设备开展维护保养,规范护林员巡护制度,重点对视频监控系统值守和设备运行情况开展一次大排查。(3月底前完成)

(四)严管严控火源,筑牢防控底线

对进山路口、村(居)周边、火情频发易发多发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检查站、护林房值班情况开展一次检查,重点围绕过往车辆、人员出入规范登记情况,以及收缴火种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并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可燃物,尤其是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高杆植物进行一次集中清理。(3月31日前完成)

(五)实施联合执法,依法管制用火

林业站牵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加强对野外火源、违法违规用火、违法违规作业、违规进入林区、超越开放界限旅游等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采取警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对专项行动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惩。乡镇将组织开展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打击专项行动,坚持零容忍,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始终保持对易引发森林火灾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已经发生的森林火灾,公安部门要尽快组织案件侦破,查明火灾原因,严惩肇事者,提高打击震慑效果。结合“清明”、“五一”高森林火险时段,公安部门要针对烧田埂、烧秸秆、篝火、野炊、上坟烧纸、放鞭炮等方面开展集中行动,对违法行为要进行依法依规处罚。 (5月3日前完成)

(六)提前应急准备,强化扑火安全

强化应急预案、物资装备、救援队伍准备。要修订完成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配套完善工作手册。(3月31日前完成)

应急、林业、消防要经常性组织所属森林消防队伍开展针对性的训练、演练,要认真查找扑火队伍管理和保障机制是否完善,扑火队伍人员是否达到规定数量,扑火机具装备是否缺少,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完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重点围绕是否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是否随着森林防火任务加重逐步增加防火投入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抓好整改工作。同时,要认真查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大型森林防扑火装备和以水灭火机具装备情况、消防水罐车、串联水泵等大型扑火机具和水灭火装备配备及储备情况、森林防火重点县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及物资储备情况,对于储备不足或损坏的要及时更新补充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4月20日前完成)

(七)加强应急值守,规范信息上报

专项行动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林业站、应急办工作人员要在岗值守;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应急处置力量24小时待命。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接警处警流程、处置方法、各类火灾报告时限。发生火情,值班人员要全方位掌握火场态势,严格执行林火信息归口管理和火情零报告制度,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规范报送信息。 (6月1日前)

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至6月9日)

认真组织对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6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纸质版报县森防指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开展“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贯彻镇党委、镇政府部署工作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严格按照属地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主动担当,积极发动,严格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措施,精心策划,制定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行动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落实责任、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派出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将依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在实处,抓出战果、抓出实效,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森林火灾行业管理责任,立足于“防”和火情初期快速扑救,研究落实森林火灾有效预防和处置措施,会同派出所开展野外违法用火打击行动,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风险。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党委将对“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照任务清单,适时采取明查暗访、专项督导等方式,掌握情况、查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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