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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根据12月5日全国燃气安全工作部署会议、12月6日全省燃气安全部署会议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制定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燃气安全工作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多起燃气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从生产经营单位、燃气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三个层面,分类施策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广泛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提升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开设专题专栏。通过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开设燃气安全专栏专题,充分宣传报道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重要内容。
(二)加强公益宣传。各村(社区)、建设服务站等部门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利用微信、户外电子屏、村村响等各类媒体和阵地,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微视频、动漫、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燃气安全相关规定,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加强警示教育。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各行业各领域涉及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通过召开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制作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职工增强安全意识。
(四)加强舆论监督。公布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监管执法力量,严格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治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做好全镇燃气宣传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精心策划,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燃气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避险等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应急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各级主流媒体,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建设服务部门要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广泛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树牢安全发展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围绕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天然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燃气居民用户安全等重点,采取微视频、动漫、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搞好安全常识宣传,增强用户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交通部门要以梳理的“货运行业常见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加大对运输从业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食药部门要强化全镇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用气小常识、小提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线上培训;对易发生燃气事故的餐饮行业等重点场所,要采取登门走访、网格化管理等形式,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切实提升餐饮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未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曝光警示。消防救援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播发典型火灾和燃气爆炸事故等警示视频,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路边摊、小吃车等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实地走访等形势面对面宣传,提高相关经营者的燃气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和派出所要发动社区居民、消防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进门入户、面对面开展宣传提示,发放用气用火安全常识宣传资料,提升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三)增强宣传实效。要紧扣燃气安全主题,把握节奏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推动形成宣传声势。要切实增强宣传报道的针对性、时效性、专业性,结合社会舆论关注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解疑释惑。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村村响等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传播方式和新媒体产品,不断扩大传播效果,在全镇形成关注燃气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石莲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