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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尤其是根据目前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状,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县局于2023年6月29-30日开展成品油质量监测。有关抽样、检验等工作都严格依法进行完毕,现将抽检工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质量监测抽检17家加油站,共抽取成品油样品及车用尿素30个批次,经检验机构检验,一家0#车用柴油不合格,其余样品全部合格,合格率96.67%。(具体抽检信息见附件)
本次检验机构选用有检验资质的山东标至信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样品抽取严格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样品封存履行确认程序,由抽检单位、承检机构、加油站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本次监督抽查,车用汽油检验项目为: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密度、烯烃、芳烃、苯含量、馏程、铅含量。车用乙醇汽油检测项目为: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乙醇含量、密度、烯烃、芳烃、苯含量、馏程、铅含量。车用柴油检验项目为:硫含量、闪点(闭口)、凝点、冷滤点、酸度、多环芳烃、密度、馏程、十六烷指数、总污染物含量(国六)。车用尿素检验项目为:尿素含量、密度、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折光率。
附件: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月29-30日成品油质量监测结果明细表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附: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月29-30日成品油质量监测结果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