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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尤其是根据目前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状,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县局于2023年5月29-6月2日开展成品油质量监测。有关抽样、检验等工作都严格依法进行完毕,现将抽检工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质量监测抽检43家加油站,共抽取成品油样品及车用尿素89个批次,经检验机构检验,一家0#车用柴油不合格,其余样品全部合格,合格率98.84%。(具体抽检信息见附件)
本次检验机构选用有检验资质的泰安市天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样品抽取严格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样品封存履行确认程序,由抽检单位、承检机构、加油站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本次监督抽查,车用汽油检验项目为: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密度、烯烃、芳烃、苯含量、馏程、铅含量。车用乙醇汽油检测项目为: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乙醇含量、密度、烯烃、芳烃、苯含量、馏程、铅含量。车用柴油检验项目为:硫含量、闪点(闭口)、凝点、冷滤点、酸度、多环芳烃、密度、馏程、十六烷指数、总污染物含量(国六)。
附件: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29-6月2日成品油质量监测结果明细表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附: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29-6月2日成品油质量监测结果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