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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中药材(饮片)质量安全,提升我县中药材(饮片)经营使用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决定组织开展全县中药材(饮片)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项整治重点
在药品经营环节,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药品GSP有关规定,对中药材(饮片)购进、验收、储存、运输等过程进行严格管控;是否存在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行为;是否违规经营中药配方颗粒;是否经营染色、增重、掺杂、使假中药材(饮片);零售药店是否按处方调配中药饮片。
在药品使用环节,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中药材(饮片)购进、验收、储存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是否使用染色、增重、掺杂、使假中药材(饮片)。
二、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从6月1日起至9月30日结束,分为实施准备阶段、监督检查阶段、督导总结阶段。
(一)实施准备阶段:各基层所通知相关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监督检查阶段:按照检查重点,各基层所对辖区内中药材(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科对20种中药材(饮片)开展快检,同时,完成市局下达的中药材(饮片)专项抽检抽样送检任务。
(三)督导总结阶段:根据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市局将于8月份起对各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科室和基层所及时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及《2017年全市药品快检结果统计表》《全市中药材(饮片)市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于9月25日前上报县局药械科。
三、工作安排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中药材(饮片)质量安全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近几年的日常检查和抽检中,发现中药材(饮片)混淆品种、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问题突出,各科室和基层所要高度重视,充分验证和发挥中药材(饮片)质量快速检测鉴别工具作用,统筹安排好各阶段工作,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中药材(饮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突出重点,防控风险。把检查重点放在有不良行为记录、诚信等级低、群众反映多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一次风险大排查、问题大清查行动。快检中发现的可疑产品要立即抽样送检验机构检验,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中药材(饮片)核查处置率纳入考核。有关现场检查情况应于实施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药品日常监管信息系统。
(三)依法打击,严厉查处。各科室和基层所要统筹执法力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同时追溯来源、查清流向,对涉及多个地区的重大案件,及时报请省市局挂牌督办,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要及时在县局网站公布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情况,并上报市局药品市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