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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并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生鲜灯”禁令正式实施行。根据省局召开“生鲜灯”问题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精神,为持续巩固前期治理成果,近日,坊前市场监管所开展生鲜灯排查“回头看”行动,防止辖区内生鲜灯死灰复燃。
坊前市场监管所通过采取发送微信群消息、实地上门指导、张贴发放宣传品、电子屏滚动播放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生鲜灯”禁用的相关规定,强调经营者应履行的主体责任、法定义务和违法成本,同时也让消费者了解掌握“生鲜灯”的分辨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生鲜食品时的辨别能力。并对经营者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使用“生鲜灯”改变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经营者限期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同时,紧盯农贸市场、商超、食用农产品销售店等重点经营场所,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回头排查,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下一步,坊前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加大对“生鲜灯”的检查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杜绝生鲜食品“美颜”化,让生鲜食用农产品回归“素颜”,积极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