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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坊前市场监管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规范辖区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连日来,坊前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售卖肉类、果蔬、熟食相关市场主体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明确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以及生鲜肉店、水果店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对全镇生肉店、熟食店等个体工商户进行上门指导,明确规范要求,督促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管理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限期自查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二是以点带面,检查各项指标。在开展“生鲜灯”整治的同时,还对相关市场主体的卫生状况、进货查验、健康证明等各项进行监督检查,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元旦前食品安全检查相结合,维护市场诚信消费环境的同时更要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三是加强宣传,形成社会监督。在整治行动中向商户宣传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向购物的消费者普及如何鉴别“生鲜灯”,让其了解“生鲜灯”的欺骗性,鼓励消费者自觉加入社会监督的行列中,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效性。截至目前,已出动检查人员18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家次,现场暂未发现使用“生鲜灯”情况。

下一步,坊前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对农贸市场、商超及生鲜肉店、水果店铺等经营场所进行常态化检查,防止“生鲜灯”死灰复燃,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让食用农产品“素颜”上市。(高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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