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强化四项措施护航水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规范水产品市场经营行为,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近期,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全面加强生产经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强化协同治理,压实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水产品的农贸市场、商超、冷冻库和加工企业进行宣传引导,督促水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检验检测等制度。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到位。加大对水产品的经营单位和水产品食品生产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来源可追溯,坚决禁止食品生产单位、餐饮服务单位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

三是强化质量检测,严控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鲤鱼、鲢鱼、鲈鱼、带鱼、虾等水产品及其制品监督抽检,重点是检测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药物残留和恩诺沙星、氯霉素等违法添加抗生素项目,掌握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于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强化违法严惩,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水产品生产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中发现的涉及水产品及其制品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立案,依法予以严惩,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面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大违法线索发现力度,严防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严肃查处水产品制售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采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水产品行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徐友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