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四个强化”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近期,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盐市场监管工作,严格监管要求,加强制度创新,督促食盐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盐市场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督促监管责任落实。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食盐市场监管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全县5家食盐批发经营企业合理评定风险等级,按照对应的检查频次实施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销售单位和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三是强化食盐市场风险排查,堵塞风险隐患。重点对全县内的食盐零售商店、食品加工企业、学校食堂、熟食加工户、大型工地食堂、集贸市场、流动宴席等食盐经营、用盐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和排除食盐质量安全隐患。四是强化执法力度,打击食盐违法行为。加大对食盐执法力度,重点检查食盐零售单位是否销售散装食盐;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检查食盐经营者的证照情况;检查食盐外包装上的标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严禁将工业盐作为食盐销售,严厉打击查处来源不明的劣质食盐。

下一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食盐监管,督促各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和加强日常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食盐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食盐政策和法律讲解和宣传,推动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食盐市场供应平稳有序、食盐质量安全放心,维护全县人民饮食健康。(韩庆章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