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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贯彻落实工作,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要求,近日,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行动,组织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办法》,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通过组织系统内认真学习《办法》,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带头学,深入学,相关科室、队、所全体人员逐字逐句学,切实领会了《办法》要义,准确把握了文件精神要求。
同时加大《办法》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监管工作群等线上、线下多渠道方式,确保将《办法》内容传达至每一名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到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宣传,向企业负责人解读宣教《办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感。
2023年3月1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我局将全面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强化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杜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