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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加强农村流动餐车食品安全监管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为加强农村流动餐车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去年以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多举措加强农村流动餐车食品安全监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对流动餐车进行登记备案,摸清农村流动餐车监管底数。对活跃在农村市场的“流动餐车”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流动餐车底数,逐一登记造册。根据摸排底数,监管部门引导流动餐车经营者积极引进配置先进的流动餐车,配备专门的洗消冲水池、冷藏冷冻设施、消毒蒸车、消毒柜、留样柜、空调、防蝇通风等设施设备,满足操作加工需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加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经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经现场核查验收合格的流动餐车办理备案。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由于流动餐车食品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和新招录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健康体检合格,经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健康体检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是建立承办聚餐报备制度,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监管。主办者、流动餐车承办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登记。流动餐车承办者应提前将宴会的日期、规模、地点、主要聚餐食谱及承办流动餐车人员资质情况、就餐人员身份信息(疫情期间需向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以书面形式向宴会举办地市场监管所申报登记,并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合格予以审批举办。

四是加强聚餐加工过程监管,规范餐车食品安全操作行为。对流动餐车申报集体聚餐活动审核批准后,监管人员要及时介入对餐车食品加工场所卫生、食材感官性状、购进渠道、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持证上岗情况现场核查;对食材清洗、切配烹调操作过程、凉菜制作时间、温度控制、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进行监督指导。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督促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规范加工经营行为。流动餐车所有供餐食物应按照食品留样制度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具体时间。应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具体时间、留样人员等)。

五是强化食品知识科普宣传,促进农村地区重视食品安全。村居社区要利用村广播、电子屏宣传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对群众科普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集体聚餐主办者、承办者、从业人员守法诚信经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安全聚餐,增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流动餐车食品安全氛围。

六是加大违法惩戒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肃查处流动餐车购进食材未索证索票、肉类未索取检验检疫票证,食品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标签,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等违法行为。对一年内连续出现违法经营行为的流动餐车,下一年度辖区不予备案,退出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王晓燕、陈燕、聂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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