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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宣贯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0月14日,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景超,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及餐饮科全体人员,全县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共45人参加会议。
宣贯会上,认真传达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健全企业责任体系,哪些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及履职保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着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景超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绷紧“食品安全弦”,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新规,齐心协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