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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上防止家庭使用过期药品,解决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问题,提高市民清理家庭小药箱的积极性,减少对环境、公众健康等带来的安全隐患,防止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2022年以来,莒南县积极探索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模式,试点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工作。
一是高位推动,凝聚合力。莒南县委、县政府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列入“县级领导领衔改革事项”,确定县领导牵头推进,县委改革办重点跟踪督导;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实施意见,明确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健等部门责任和工作要求,凝聚高位推动的工作合力;县食药安办、市场监管局将过期药品回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强力推动落实。
二是广征民意,制定方案。莒南县先后组织召开3次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座谈会,充分调研居民、药品经营企业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广征意见、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22年3月22日印发《莒南县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实施意见(暂行)》,明确了过期失效药品的定义、部门责任分工、定点回收药店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回收要求、监督管理、考核奖励等规定,确保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以点带面,开展试点。发动全县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积极参与,依照自愿报名原则,按照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合理布局、有能力回馈大众等标准,筛选出23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统一设置“定点回收标牌”和“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并于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名单的公示》),自7月1日起开展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试点。对上缴过期失效药品的居民,实行奖励优惠措施。举办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活动启动仪式,对定点回收单位进行授牌,同时现场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
四是部门联动,长效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健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交流机制,加强对过期药品回收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防止过期药品回收后重新流入社会;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严打重罚管理不善、再次销售或外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该项工作处于定点回收试点阶段;9月底前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年底前,莒南县将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制度创新,打造过期药品回收处置“莒南模式”。
截至目前,全县23家定点回收门店共收集过期失效药品2000余盒(瓶、支),价值3万元,服务1000余人次,定点回收单位不同方式让利约4000元,工作取得较好效果。(王朋蒙 闫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