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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一些地区新冠疫情反弹,为认真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人物同防”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为了有效控制和降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莒南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屠宰销售、使用贮存等企业进行警示提醒:
一、严格24小时报备制度和集中入仓消杀检测制度。莒南县辖区内的企业,凡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提前24小时向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备,并在“山东冷链”系统报备预约专仓进行全面消杀和核酸检测。
二、严格全链条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和去向。凡是出仓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在“山东冷链”系统上传“冷链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山东省XX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并获取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追溯二维码贴在产品外包装随货同行、亮码销售。
三、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四专”要求。凡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的企业,必须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柜销售、专人销售的“四专”要求。
四、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必须索要每一批次进口冷链食品的报关单、供货商资质,连同“冷链三证”一并保存两年以上。
五、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疫苗接种要求。进口冷链食品企业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分割分装、搬运销售的人员必须完成两针新冠疫苗接种后方可上岗。
六、严格落实人员体温监测和场所消杀要求。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要严格落实对从业人员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工作和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等场所每天两次消杀工作。
七、严格落实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的要求。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要建立从业人员台账,必须严格落实规定周期核酸检测,因故不能按时进行检测的要书面说明原因及时进行补检,没有定期检测期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八、严格落实员工个人防护。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负责人负责监督、指导企业从业人员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如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手套、护目镜或面屏、胶靴等,对废弃的口罩手套等进行规范处置。
九、严禁将进口冷链食品更换包装后冒充国产冷链食品销售。
十、严禁企业经营体外循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经发现将会同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站在维护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上对待疫情防控工作。对违规违法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及不落实以上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等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消费者积极提供线索,拨打12315举报相关违法行为。
莒南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