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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来源: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网购狂欢节“双十一”即将来临,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在此罗列了一些常见的消费套路,呼吁广大消费者安全购物、理性消费。

一、看不见的“先涨”搭配看得见的“后降”的惯用套路

很多商品的价格在“双十一”前期就会有较大的涨幅,再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为了得到“看得到”的“实惠”,无形中超出了消费者的预期购买量,增加了“看不见”的消费负担,甚至算下来购买的金额还要高出平时的定价,尤其是网购经验不足的消费者,更有可能“花钱买教训”。

提示:要想在“双十一”购物潮中获得实惠,建议消费者选择大型的电子商务平台,平时多留意网店资质信息、商品质量和商品价格,谨防“先涨后降”的套路。

二、“暗礁”众多的优惠方式搭配“出货大储货少”的心理套路

“店铺优惠与平台满减活动能否叠加、优惠券的使用能否能叠加、限时优惠减免与其他优惠活动是否叠加”,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的优惠方式层出不穷,很多消费者购买时被大量的减免金额刺激,被限时限量购买的心理压力影响,一付款才发现优惠力度远没有自己想象中大。

提示:在购买商品前,认真核算减免金额是十分必要的,要及时沟通客服人员,了解各种优惠下的限制条件,如果客服含糊其辞,更需警惕。

三、预售交付定金搭配“店家解释权”的协议套路

提前交付预售定金得以享受“双十一”当天优惠,“分期”付款的方式也从表面上降低了消费压力,但此类消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有些商家,不论消费者最终是否购买商品,定金都不予退还等,再加上“本店对本活动/协议享有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款项,很容易造成对消费者不利的情况。

提示:在交纳定金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店铺及商品的页面介绍,了解活动的相关情况,主动联系客服,了解整个活动详细的操作流程,并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截图留存。

“双十一”是一场消费盛宴,但消费者却需冷静谨慎,理性消费,认真浏览店铺信息、活动信息、商品信息、商品评价,同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支付安全,一旦合法权益遭到侵犯,及时与店家、平台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留存证据,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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