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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餐饮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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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是餐饮消费高峰时段,食物中毒事件较易发生。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莒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安全饮食。

一、 餐饮单位注意事项

1.不超负荷经营。要根据自身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和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因超负荷经营而增加食品安全风险。

2.控制进货渠道。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原(辅)料,落实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3.禁用违禁食品。不加工制作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销售河豚鱼、毛蚶等违禁食品;落实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制度。

4.规范加工操作。要生熟分开,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清洗、消毒;菜品按规定留样。

5.严防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加工操作时要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洗净双手,并落实“五病调离”制度。

二、家庭就餐注意事项

1. 购买放心食材。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不购买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留存票据。

2.控制购买数量。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3.防污染吃熟食。刀具、砧板、容器具、餐具等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4.辩食物防中毒。不购买亚硝酸盐等禁用物质。不制作、不食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腐烂变质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三、居民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选择放心饭店。应选择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饭店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A(优秀)或B(良好)级餐饮单位就餐。

2.不吃生食冷食。尽量不吃生冷食品,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

3.科学合理饮食。节假日期间,应节制饮食,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胰腺炎、胆囊炎,尤其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低盐饮食、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消费者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餐饮服务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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