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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莒南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497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15批次,检出了噻虫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问题。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莒南县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要求有关市场监管所依法进行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