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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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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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收集。村信息员及时收集本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进行登记后上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乡镇服务站发现、收集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并及时登记;县乡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收集整理规模经营主体对土地需求方面的信息,并予以登记。

2、信息发布。通过“莒南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土地供、求信息。根据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授权,乡镇服务站可通过“莒南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网站,直接登录并发布信息。

3、资质审查。县乡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对受让方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和经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等情况进行审查。

4、组织洽谈。根据汇集的双方信息及委托要求,及时配对、牵头和协调,力求促成双方达成意向。

5、备案登记。土地流转双方就土地流转形式、流转地块、流转时间、流转用途、权利义务、流转价格、违约责任等内容协商一致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向发包方(村集体)递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申请表》,发包方应当在7日内向承包方作出书面答复。

6、合同签订。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帮助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接受鉴证申请。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发包方同意转让后,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流转合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对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依法予以纠正,对符合规定的进行登记备案归档;发包方通知流转双方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换发手续。

7、跟踪服务。及时发布交易成功的有关信息;检查督促流转合同的实施、兑现情况;调处土地流转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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