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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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莒南县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安监局 打印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莒南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县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制定了《莒南县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

莒南县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

当前正值暑期汛期,高温、强降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增多,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因素。下半年节庆多、重大活动多,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全面做好当前和下半年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市安委会《全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根据县政府领导要求,确定从方案印发之日起到2019 年1 月份,在全县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发力,严明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安全生产风险,严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快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确保下半年特别是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集中行动范围及内容

集中行动范围:全县安全生产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

重点内容:全面排查各镇街(园区)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把握时间节点,明确阶段目标,步步为营,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一)8月份。各级各部门在深入分析暑期汛期及下半年安全生产规律的基础上,制定集中行动方案,集中排查各类风险,整治各类隐患,突出抓好《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32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34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防台风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38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39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鲁政办发明电〔2018〕52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40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减办〔2018〕5号文件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41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天气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42号)的落实,确保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9月份。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消除责任盲区。各企业对查出的风险和隐患细化管控措施,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用体系运行确保持续改进,形成长效机制。积极配合省政府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上半年省政府安委会巡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迎接省政府安委会巡查“回头看”。

(三)10月份。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积极做好对县、镇街(园区)两级延伸巡查的准备工作。重点巡查内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情况;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

(四)11月份。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回头看”,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特别是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严防死守,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五)12月份至2019年1月份。各镇街(园区)、各部门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旅游、化工、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一并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考核,对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镇街(园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四、重点工作分工

(一)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专项整治。发挥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重点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二)县经信局负责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除外)、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民用爆破器材、煤矿和电力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协调全县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加快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重点监控点的认定工作,推动中小型化工企业退城入园、搬迁入园进度;针对低速电动车产品无标准、安全性能差等问题,加快研究制定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加强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监督检查;加强应急准备,及时妥善处置油气突发事件;针对不同季节用电特点,结合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年”活动,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深入推进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用电安全。

(三)县教体局牵头负责学生、校车和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围绕解决校园欺凌、学生暑期、假期安全、校车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四)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的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全县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排查公共安全隐患,特别是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的公共安全管理。

(五)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交通、水利、铁路、民航、电力、通信专业建设工程除外)、公用事业(含供水、供热)、燃气行业的安全专项治理。指导乡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针对“煤改气、煤改电”带来的新风险、新问题,普及农村安全用气知识,强化农村燃气安全维护和巡查;围绕高空作业、临建设施、生产厂房,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重点督查非法外包、无资质承揽工程、现场作业不规范等问题,严查抢赶工期、违章作业行为。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行业、所辖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危化品运输车辆融资挂靠、运输安全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七)县水利局负责水利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汛期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确保泄洪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八)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无证和超层越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和矿山汛期安全,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无采矿许可证、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

(九)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指导、监督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野外用火的巡查管理,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强化秋冬季节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十)县旅发委负责旅行社的安全专项治理,牵头组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对各类风景名胜区、游乐场所的旅游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及早对国庆长假和元旦等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作出部署。

(十一)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农药、肥料等行政许可和农村沼气等项目安全管理,制定具体整治方案,严格审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制度规定等各项保障措施,严格安全准入。

(十二)县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社会福利机构建筑设施情况和人员特点,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突发事件疏散应急演练。

(十三)县民宗局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

(十四)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商贸流通业,拍卖、典当、旧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以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重点围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十五)县文广新局负责艺术品经营场所、国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营业性演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火灾隐患整治、突发事件疏散和安全生产教育宣传,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十六)县卫计局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重点督查医院、卫生检验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疏散应急演练。

(十七)县环保局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医院、学校、科研机构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特别是加强化学品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快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处置违法行为。

(十八)县国资委负责督促县管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加强对县管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县管企业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普法力度。

(十九)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索道等安全,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加强对化工企业、旅游景区等场所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把安全生产领域市场主体准入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工作,特别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新设立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

(二十)县农机局负责农业机械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的隐患排查力度,强化落实好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广大农机手的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排查和消除农机安全隐患。

(二十一)县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行业寄递安全专项整治。围绕邮政业的寄递安全,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寄递物资安全排查。

(二十二)临沂车务段莒南站负责铁路运输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地质灾害易发的山区铁路、隧道、桥梁等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及早发现和处置铁路运行安全隐患。

(二十三)县人防办负责单建人防工程的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针对汛期和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组织开展检查。

(二十四)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领域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冶金铸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和粉尘涉爆企业安全治理,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二十五)县气象局负责极端天气预报预警和防雷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开展防雷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极端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及时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二十六)县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针对低速电动车乱停、乱行、闯红灯、充电线路乱拉乱扯,危化品运输车辆聚集高速路口、农村车辆超载等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加强秋冬季节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及时消除重点路段的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有序。

(二十七)县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以上未涉及的部门,参照《临沂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将这次集中行动纳入大快严集中行动组织体系,坚持组织机构不变、责任分工不变、人员力量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都要结合本地、本行业、本领域、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整治责任。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专项行动方案要在9月3日前制定完成并下发实施,同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协调推进。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对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周调度”平台统一调度。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相关部门要建立重点管控企业清单、重点监控风险点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停产企业清单等“四个清单”,采取派驻监管和盯守措施,增强风险管控的针对性、操作性。要落实挂牌督办、通报、约谈、重点关注、督查、暗访制度,强化执法倒逼、联合惩戒倒逼、媒体监督倒逼、经济手段倒逼等措施,强力推动集中行动全面开展。集中行动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从严进行考核。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集中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集中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加快整改,及时清零。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事故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在集中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镇街(园区)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自9月份起,每周五前将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周报”形式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jn7919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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