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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莒南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安监局 打印

关于印发莒南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解决全县重点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行动,县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莒南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04日


莒南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2月底,集中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一些地方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三项制度”,针对冬春季节事故高发易发特点,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查治各类危险源、隐患风险点,从严从重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治理的范围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铸造、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等易发生事故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企业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许可、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特殊作业、工艺设备、周边环境等各类危险源、风险点等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一)烟花爆竹领域。一是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要深刻吸取沂南“11·26”事故教训,利用探测仪等设备,深入开展“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滚动式排查,对发现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移交由公安机关追刑责。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七项制度》(临政办字〔2018〕207号)要求,对县区有2起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乡镇有1起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经举报被市里查实的,将对县区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烟花爆竹“打非”通报要按照每个自然村不少于6份,全部在醒目位置张贴到位。对举报非法生产并查实的,视情节奖励人民币5-20万元;对举报非法经营并查实的,视情节奖励人民币1-5万元。二是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管理。重点查处6个方面的问题,即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三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结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按照“只减不增、到期换证”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搞好2019年度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关闭取缔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取缔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重点查处3个方面的问题,即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具体检查细则可由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具体制定)。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要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双体系建设并在网上运行工作任务。要落实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危化品装置、特种设备、原材料的保温防冻措施,强化异常状况监测预警。加大仓库、储罐巡查频次,严格脱水、倒罐作业。严格执行检维修及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化工装置试生产等标准规范,落实泄压排放、防火防爆、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等安全管理措施。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安全生产活动。紧盯试生产、停产整顿、大型检维修活动、重点装置检维修作业等环节。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培训,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生能力。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摸清煤改气企业情况,加强设备控制、工艺管理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具体检查细则可由危险化学品领导小组具体制定)。

(三)非煤矿山领域。要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双体系建设并在网上运行工作任务。加快矿山采空区治理,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对停产的矿山一律不准生产和建设。严格做好停产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具体检查细则可由非煤矿山领导小组具体制定)。

(四)冶金等工商贸领域。要全面完成冶金等工贸领域双体系建设并在网上运行工作任务。重点排查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等危险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企业限期治理。开展明查暗访,对城乡接合部存在属地模糊、监管部门不明确的小微企业开展联合执法,重点突出使用危险物品、粉尘涉爆等危险系数较高的企业,严厉打击名义上为一般工商贸企业,实际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所有涉及高炉、焦炉、转炉、煤气柜、煤气发生炉使用和水泥清库作业的企业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涉及的安全管理重点环节逐一登记造册,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具体检查细则可由工商贸领导小组具体制定)。

三、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联合执法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将“干部下沉、隐患清零”工作贯穿整个活动始终。从2018年12月开始,2019年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落实责任导向、隐患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中旬)。各镇街(园区)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组织领导干部下沉企业一线,进一步托清重点监管企业的底子,特别对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体检大整治、全市分行业集中整治、各级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过程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逐条核查隐患是否真的整改、是否整改到位,建立隐患和问题台账,逐项落实清零销号措施,确保既严查、又严改。

(二)落实问题导向、隐患交办治理阶段(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要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工作方法,对排查梳理出来的隐患和问题“零容忍”,建立“排查登记、限期整治,跟踪督查、复查销号”双查双治动态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整改难度不大、耗时短、安全投入少的隐患和问题,要即查即改;对问题较大、难以当场整改的,要严格按照“一联四单”要求,建立隐患清单,实施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落实责任人督促跟踪,直至隐患销号。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必须停产停业,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复产;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无望的,必须坚决及时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确保该停产的停产到位,该整改的整改到位。

(三)落实效果导向、隐患清零验收阶段(2019年2月)。隐患整改到位后,相关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由下发交办的专项检查组负责组织验收,对照隐患台账,按照“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一验收、确保隐患清零到位。要做好隐患排查、执法检查、隐患清零表格档案、影像资料等留存,作为衡量实际效果和考核检查工作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要高度重视“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此次行动要充分发挥镇街(园区)各工作区负责人、工作区书记、安监人员的积极性,以工作区为单位,彻底排查整改所在工作区的安全隐患,把“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作为今冬明春镇街(园区)的一项大活动来抓。要结合实际,用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措施来深入推进这项治理行动。各专项治理工作组要加强协调调度,及时掌握本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各镇街(园区)创新做法,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镇街(园区)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专项治理行动执法检查计划》及《配档表》并于12月14日前报各专项治理工作组。

(二)坚持舆论造势。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县安委会办公室设立“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专报》及“莒南安监”微信公众号每周一期对14个镇街(园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先进典型经验等进行宣传报道。各镇街(园区)也要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县安监局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7216909),各镇街(园区)也要设立举报电话,积极鼓励群众和社会各界举报,让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无藏身之地。

(三)严肃考核问责。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全年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镇街(园区),将提请县政府进行警示、通报、约谈、追责问责。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顶格严厉处罚;对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搞形式、走过场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责任,同时严肃追究属地镇街(园区)负责人的监管责任,从严追责问责。

(四)搞好工作衔接。各镇街(园区)要将“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与分行业集中整治紧密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大快严”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共同推进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为及时掌握“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请各镇街(园区)每周五12:00前,将专项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清单和工作信息经镇街(园区)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行业领导小组,同时将工作信息抄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整理汇总,保证每周一期简报,同时抄报县政府有关领导。2019年2月22日前,要将行动总体情况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报行业领导小组,形成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总结。

电话:7218209

邮箱:jnxaqsc@163.com(专项治理行动专邮)

附件:1.莒南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2.镇街(园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计划;

3.莒南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排查清单。

附件1

莒南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孙增利 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宝强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潘庆国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宝山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令军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监察大队大队长

郑成运 县安监局副主任科员、矿山科科长

领导小组职责: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组织新闻媒体报道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动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编发简报、“莒南安监”微信公众号等;协调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商贸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领导小组下设工商贸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3个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组。

一、工商贸及非煤矿山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组

组 长:潘庆国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成运 县安监局副主任科员、矿山科科长

成 员:韩广帅 县安监局工商贸科科长

罗 鹏 县安监局工商贸科副科长

董彦强 县安监局矿山科副科长

尹 聪 县安监局工商贸科科员

邱爱涛 县安监局工商贸科科员

袁 涛 县安监局矿山科科员

联络员:韩广帅 县安监局工商贸科科长 16678026293

二、危化品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组

组 长:韩宝山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康明 县安监局信息科技科科长

朱崇飞 县安监局信息科技科副科长

朱孟泽 县安监局危化科副科长

崔文清 县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科科员

吴 栋 县安监局危化科科员

付 捷 县安监局信息科技科科员

联络员:朱孟泽 县安监局危化科副科长 17661159203

三、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组

组 长:林令军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刘继东 县安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陈庆东 县安监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于龙飞 县安监局综合科副科长

杜树东 县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科科长

化青苹 县安监局综合科科员

刘欣晔 县安监局综合科科员

联络员:于龙飞 县安监局综合科副科长16653919272

各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组职责:负责制定本行业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督导检查、调度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每半月对相关镇街(园区)本行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附件2

镇街(园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

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计划

序号

烟花爆竹类经营单位

计划检查时间

计划执法人员

备注

1





2





3……





序号

危险化学品类企业

计划检查时间

计划执法人员

备注

1





2





3……





序号

工商贸类企业

计划检查时间

计划执法人员

备注

1





2





3……





序号

非煤矿山类企业

计划检查时间

计划执法人员

备注

1





2……





附件【附件3:排查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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