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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大力提升应急管理系统普法与依法治理水平,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聚焦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核心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广泛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切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普法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应急管理大讲堂”重点学习内容,更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统把握、融会贯通上出实招,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上严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中。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健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为抓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及时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突出学习党章,重点学习十八大以来制定和修订的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深入学习宣传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治理论与业务实践相结合,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熟练掌握与履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及时学习宣传我省新制修订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规规章,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际效果。
三、普法学习工作安排
1.健全完善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年度组织开展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厅主要领导要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要带头讲法治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机关党委分工负责)
2.对照普法学习内容,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日活动开展本处室、单位学法活动。(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3.充分利用“应急在线”“应急管理大讲堂”等平台开展日常学法,坚持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牵头,人事处、机关党委等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4.各处室、单位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时,要把普法工作纳入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贯与业务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5.各处室、单位要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实行边执法边普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每一次办案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将近年来新制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有关条款和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要培训内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处、省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7.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普法宣传活动,把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及内容。(责任单位:新闻宣传处、监测减灾处、省减灾中心分工负责)
8.加大媒体普法宣传,通过山东广播电视台、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主流媒体以及“山东应急管理”微信微博等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责任单位:新闻宣传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
各处室、单位要认真及时总结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普法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汇总至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汇总后按程序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省应急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