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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群众:
你们好!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森林防火安全观念,认真执行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自觉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广大群众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及时报告火情,发扬不怕危险、甘于奉献的精神,积极主动的参与灭火,为保障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谨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
近期,我县持续干旱,有效降水稀少,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做好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广大群众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支撑,特别是做好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离不开你们的支持和参与。希望你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安全意识,牢记防火责任,从自身做起,并教育引导好你们的亲朋好友,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规定,自觉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共同营造安定和谐的林区环境。
清明期间,广大群众要带头移风易俗,坚持文明祭祀,倡树祭祀新风。要坚决杜绝在林区内和林区边缘500米范围内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烧荒、烧地堰等一切用火行为,特别是燃放烟花爆竹会对森林资源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必须严格禁止。在林区周边500米范围之外确需上坟的,要提前向村委会申请备案,在落实好防火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上坟;要认真遵守当地党委政府的防火规定,严格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上坟。在自身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做好防火巡逻、瞭望、宣传和报告工作,发现在林区周边500米范围内用火的要及时制止;发现智障人员、中小学生以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林区,要及时堵截,并收缴火种;发现突发火情,要及时报告,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组织、果断采取扑救措施,为第一时间控制火情赢得先机。
广大群众,森林防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上级高度关注。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一起,合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共同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为我们的生态家园增彩添绿,为全县生态建设贡献力量,为子孙后代造福谋利!
此致。
莒南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