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镇街应急办(局),莒南经济开发区安监局,临港产业园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根据莒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莒南财建[2019]4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2019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70万元进行发放,其中莒南经济开发区2万元,十字路街道8万元,大店镇6万元,板泉镇6万元,洙边镇8万元,坊前镇5万元,涝坡镇4万元,文疃镇5万元,筵宾镇2万元,岭泉镇2万元,石莲子镇5万元,道口镇5万元,相沟镇7万元,临港产业园5万元。专项用于近期台风灾区灾害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性生活救助、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等支出。
各镇街应急办(局),莒南经济开发区安监局,临港产业园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要按照《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利奇马”台风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救助资金,对救助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本人申请、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并实行一卡通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灾区群众实际需求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及时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并将资金使用情况于2019年9月15日之前形成书面材料(包括资金分配会议记录或纪要、莒南县镇街(园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台账、张榜公布照片等)报县应急管理局。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截留、挪用救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莒南县镇街(园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台账
附件2、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利奇马”台风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
附件3、救助卡(式样)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莒南县镇街(园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台账.xls】
附件【附件3:救助卡(式样,反正面打印).doc】
附件【附件2:《关于做好“利奇马”台风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鲁应急函5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