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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无身份证者凭本人户口本办理借阅证,一人限办一证。
一、借阅证类型
VIP证:押金100元/证,首次免工本费。
二、借阅册数及期限
借阅册数:4册(包括杂志合订本);
借阅期限:30天(借期满之前,可续借一次,借期30天)
三、借阅证人工办理流程
1、填写《读者登记卡》;
2、将填好的表格、身份证交给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核实并录入读者信息;
4、缴纳押金,领取借阅证。
四、借阅证自助办理流程
根据自助办证机屏幕提示操作,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办证处工作人员;
五、借阅证挂失、补办及注销
借阅证有效期三年,读者有义务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借阅卡,如有磨损、断裂等无法扫描或丢失的情况,需补办新证,补证费用由读者承担。
1、借阅证挂失: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应立即拨打本馆服务电话0539-7212212挂失。
2、借阅证补办:读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至二楼办公室办理,并交纳补证工本费5元。
3、借阅证注销:读者需要注销借阅证时,须归还所借文献及结清借阅证内逾期滞还费和其它费用,凭借阅证、本人有效证件及押金收据办理,注销读者证时将返还相应的借书押金;代为办理时须同时出示读者证、本人身份证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五、借阅证的更换
1、借阅证期满后,持旧证的读者换新证时,须归还所借书刊,结清逾期滞还费,凭旧证、原押金收据、本人身份证到二楼办公室办理。
2、旧证借书押金可转至新证继续使用,但低于现行借书押金标准的须补足金额。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如发现冒用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收回。
2、读者请在借阅期内归还书刊,超出借阅期,每天每册需缴纳超期费0.1元。
3、读者应爱护书籍,借到书籍请仔细检查,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以明责任。如读者发生图书遗失、撕页、污损等情况,按照图书价格的3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