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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莒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临沂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作风,完善监督执法体系,履行监督执法职责,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县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推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全力推进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1.融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实现县级监督执法机构编制到位、机构到位、职能到位、人员到位,科学设置执法科室,细化科室职责,提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监管能力。
2.稳步推进职业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是这次机构改革中新划转的职责,改革期间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的有效衔接。尽快调整充实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调研摸底,健全职业健康监督档案,为顺利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奠定基础。
3.扎实推进卫生监督网格化监管和协管服务。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责任,完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明确职责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夯实综合监督工作网底。
4.以创促建,提高监管能力。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规范化建设先进县、先进监督执法机构和“智慧卫监”品牌创建工作,提高综合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1.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卫监”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应用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手持终端应用系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系统,实现监督执法信息实时录入、上传。进一步完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视频监控建设,年内完成辖区内2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视频监控建设应用,实现市、县在线实时监控。
2.推进卫生监督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把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单位和个人,以及司法机关判定严重违法医疗机构和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实行行业禁入制度。完善案件移送和刑衔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与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卫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协查的程序,做好部门间的案件移送和协查工作,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有效对接。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将公示信息向政府公共信用平台进行推送,实现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联动协作。
3.建立内设机构信息共享制度,完善综合监督协调机制。医政医管科、基层指导科、妇幼保健科、疾控科、综合监督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工作协作等协调配合机制,切实形成办案工作合力。在许可、审批、校验、评审、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监管环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向监督执法大队进行移送,并配合做出调查处理。
(三)开展“卫监亮剑”行动,规范卫生健康秩序
1.开展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生活美容机构违法开展医学美容,以传统医学、中医中药、养生保健为名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规范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建立完善医疗机构联络员制度、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和依法执业公示台制度,促进医疗机构从“要我依法执业”到“我要依法执业”转变。加强对个体诊所的监管,严查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挂证等医疗乱象,巩固提升规范化诊所建设水平。加强涉医案件线索的排查及查处。
2.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以“食品安全市”创建为契机,继续开展“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指导,加大消毒餐饮具的抽检频次和批次,促使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保障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3.开展学校卫生健康专项检查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室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日常监督和双随机抽查工作,积极推进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工作,促进学校卫生管理。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专项监督检查,保障广大幼儿的身心健康。
4.实施饮用水卫生攻坚行动计划。落实《临沂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开展全县生活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建立供水单位监管档案,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村(居)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建立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放置情况定期抽检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信息。完善与建设、水利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切实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5.开展公共场所专项卫生监督检查。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9〕1号),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为契机,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共场所许可办证率,落实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建立被监管单位卫生自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继续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和卫生抽检,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美容美发卫生条件不达标、客房服务操作不规范、游泳池水质不合格等热点问题,防止传染性疾病等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认真宣传贯彻《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执法活动。
6.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专项检查。重点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落实依法从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消毒管理办法》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监督检查,推进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的通知》,严格医疗废物和医疗垃圾分类处置,加大医疗污水监督抽检频次。
7.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依法执业、工作场所和人员的安全与防护、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与竣工验收等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放射防护措施,实现放射诊疗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目标。
(四)改进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1.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2019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要求,制订《2019年莒南县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监督执法大队、疾控中心、机关职能科室和各医疗机构密切配合,提升“双随机”抽查成效,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进行通报、协查,加大对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力度,提高监管时效性,增强群众获得感。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监督执法大队各业务科室按照标准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依托多种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严格规范文书使用、使监督执法的每个环节“处处留痕”,做到执法全程可控、成效可查、责任可追。
3.加强监督执法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从加强业务指导、注重骨干培养、适应履职需要和加强综合执法四个方面出发,加强复合型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全面提升卫生监管队伍素质。对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2个班次培训,强化卫生监督业务指导,畅通与基层协管员的沟通,确保执法的实效性。
4.加强综合监督工作稽查。加大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监督培训等方面稽查力度,继续开展优秀执法案例评查,提高案卷质量和执法办案水平,完成人均办案数量不少于4件的目标任务。通过通报、整改、约谈等措施,提高稽查效果。
三、时间安排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扎实抓好落实。
(二)推进实施阶段(5-10月)。按照实施方案活动内容,结合单位实际,有序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5日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经验总结,迎接市卫健委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是今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切实取得实效。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公开查办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刑事犯罪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
(三)强化舆论宣传引导。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引导被监督单位树立主体责任,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工作成效和监督执法先进事迹,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焦点热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组织媒体参与报道卫生监督执法,主动在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扩大卫生监督工作社会影响力,树立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