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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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莒南县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来源:县卫健局 打印

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相关单位、场所: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2019年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要求,对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中已下达的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学校教学环境、公共场所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和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及放射诊疗场所防护等任务进行监督抽检,及时掌握本县健康相关产品、公共场所、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卫生状况、存在问题,为监督检查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抽检安排

本年度监督抽检工作采取专项抽检分阶段实施,抽检工作计划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县监督执法大队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本计划要求和安排,密切配合,按时完成抽检任务,并及时上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

(二)各医疗机构和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监督监测工作,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县监督执法大队和县疾控中心要严格按照《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的要求开展抽检工作,确保抽检工作有序开展。

(三)县监督执法大队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作出严肃处理,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同时将抽检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正确引导百姓消费。

附: 1、2019年莒南县卫生监督抽查内容

2、2019年莒南县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安排表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9年莒南县卫生监督抽检内容

一、学校卫生监督

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及供水水质情况。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

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

抽查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质量。抽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

五、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

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和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六、医疗卫生监督

抽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医师、乡村医生、药师、护士、医技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等。

七、血液安全监督

抽查医院临床用血的血源管理情况、血液检测情况、包装储存供应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

八、放射卫生监督

抽查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放射诊疗许可管理情况,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放射性伤害事件预防处置情况,职业病病人管理情况,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放射治疗管理情况等。

九、职业卫生监督

抽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十、传染病防治监督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情况;接种前告知和询问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情况;购进、接收疫苗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照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

5、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医疗污水消毒管理情况。

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十一、消毒产品监督

抽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以及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其中婴儿用卫生用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空气消毒设施、出厂检验报告。抽检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的进货验收及使用情况。

十二、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

抽查开展从事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机构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是否进行查验登记;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是否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情况;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情况。

附件2

2019年莒南县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安排

1、公共场所

序号

抽检

对象

采样

时间

数量

样 品

数 量

抽查/检验项目

检查内容

责任单位

检测单位

1

游泳

场所

5月

2家

2批次

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泳池水余氯、浸脚池水余氯

1. 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 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按规定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 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实施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情况及卫生检测情况

监督执法大队

疾控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

2

住宿

场所

5月

50家

50批次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1、抽查茶具、毛巾、床上卧具,检验项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2、抽查拖鞋,检验项目:霉菌。

3

沐浴

场所

5月

20家

20批次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1、抽查茶具、毛巾,检验项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2、抽查修脚工具,检验项目: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3、抽查拖鞋,检验项目:霉菌。

4

美容美发场所

5月

200家

200批次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抽查毛巾、剪刀、梳子、美容工具,检验项目: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5

商场

5月

15家

15批次

CO2、甲醛

6

影剧院

音乐厅

5月

15家

15批次

7

候车室

5月

1家

1批次

2、生活饮用水

序号

水样

类型

抽检时间

抽检对象

样品数量

检验项目

检查内容

责任单位

检测单位

1

出厂水

3、6、8、10月

城市集中供水1家

4批次

生活饮用水42项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3.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情况

4.供管水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情况

5.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6.水质消毒情况

7.水质自检情况

8.农村水厂纳入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监督执法大队

检验检测中心负责采样

农村集中供水5家

20批次

2

末梢水

3、6、8、10月

城市集中供水1家

20批次

农村集中供水5家

20批次

6月

二次供水1家

1批次

3

出厂水

5月

小型集中供水(村建)

40批次

生活饮用水17项

监督执法大队

疾控中心

负责采样

4

学校

自备水

5月

中小学校4家

4批次

生活饮用水17项

5

学校

直饮水

5月

中小学校20家

20批次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6

社区现制现售饮水机

6月

社区20个

20批次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耗氧量

执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2006 )

3、餐饮具集中消毒

序号

抽检对象

抽检时间

数量

样品数量

检验项目

检查内容

责任单位

检测机构

1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3、6、8、10月份

3家

(每家10件)

36批次

碗、盘、碟、杯、匙、筷表面消毒效果监测:感官要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洗消剂残留量。

1.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

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

3.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

4.出厂的餐饮具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情况

5.出厂的餐饮具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情况

监督执法大队

疾控中心和检验检测中心负责

4、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序号

抽检对象

抽检时间

数量

样品数量

检测项目

检查内容

责任单位

检测机构

1

二级以上医疗

机构

5月

2家

20批次

1、医务人员手、物表、空气及消毒液(透析液)细菌培养;

2、紫外线照度强度;

3、高危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4、医院手术室空气菌落总数等10项(以实际为主)

5、二级以上医院的血液透析及消毒供应中心必须监测

1.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

2.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

3.开展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

4.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

5.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

监督执法大队

疾控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

2

乡镇卫生院

妇计中心、皮防站、结防所

19家

80批次

3

民营医院

护理院

8家

50批次

4

卫生室

(诊所)

200家

400批次

5、医疗污水监测

序号

抽检对象

抽检时间

数量

样品数量

检测项目

检查内容

责任单位

检测机构

1

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及疾控中心

5月

30家

30批次/季度

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15项

1.医院污水消毒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3.医疗污水消毒处理监测情况

监督执法大队

委托第三方

检测

6、学校教学环境监测

序号

抽检对象

抽检时间

数量

样品数量

检测项目

检查内容

责任单位

检测机构

1

学校

5月

10家

10批次

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和学生宿舍人均面积,CO2、噪声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

4.纳入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监督执法大队

委托第三方

检测

7、放射卫生防护监测

序号

抽检对象

抽检时间

数量

样品数量

检测项目

检查内容

责任单位

检测机构

1

放射诊疗

机构

5月

24家

24批次

医用X射线诊断影像质量性能、放射防护性能

1.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许可管理情况,防护措施情况,设备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2.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

3.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

4.放射诊疗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

监督执法大队

委托第三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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