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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设置青岛台岛血液透析中心的批复

来源:县卫计局 打印

青岛台岛肾脏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置青岛台岛血液透析中心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青岛台岛肾脏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市北区设置血液透析中心。

二、核准同意设置医疗机构项目:

(一)类别为“血液透析中心”;

(二)名称为“青岛台岛血液透析中心”;

(三)选址为“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257号8号楼”;

(四)经营性质为“营利性”;

(五)床位(牙椅)为“不设床位,设血液透析机20台”;

(六)服务对象为“社会”;

(七)诊疗科目为“内科(肾病学专业)”;

(八)投资总额为“500万元”。

三、该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机关为青岛市卫生计生委。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试行)》(2016年版)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现场验收。审核合格的,依法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及时录入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

四、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五、上述批准事项应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向青岛市卫生计生委申请并办理完成执业登记手续,逾期未能完成,本批复自动失效。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鲁卫医准字〔2018〕13号

青岛台岛肾脏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类别:血液透析中心

名称:青岛台岛血液透析中心

选址: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257号8号楼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牙椅):不设床位,设血液透析机20台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内科(肾病学专业)。

投资总额:500万元

其他:无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20年9月17日止

批准机关:(章)

2018年9月18日

(来源: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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