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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企业专项科普--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要求

来源:卫健局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有如下职业卫生要求:

(1)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相适应的粉尘防护设施;

(3)工作场所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和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工作场所的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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